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住盟發言摘錄:社會住宅弱勢保障三缺一記者會_1020114

社會住宅弱勢保障三缺一記者會

102.1.14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彭揚凱副招集人 發言內容摘錄如下:

前年在住宅法通過前,我們已就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條文進行爭取。最初制定住宅法條文時,政府完全未提弱勢保障的部分,當時我們非常憂慮如完全未提是否會有問題,然而事實也確是如此。因為同年住宅法通過前,台北市政府推出第一處大龍峒公營住宅完全沒有弱勢保障,全部110戶公營住宅沒有一戶符合弱勢定義的住戶,弱勢家戶完全住不進去。因為台北市政府採抽籤制,沒有弱勢保障名額,且租金比照一般住戶,弱勢住戶完全沒有能力可以承租。所以我們一再強調弱勢保障非常重要。

全世界的社會住宅政策其基本立意非常簡單,就是要保障經濟社會弱勢的居住權益,政府才需要透過行政資源興辦社會住宅。台灣政府號稱要做社會住宅,但弱勢卻不是優先要保障的對象,這是非常離譜的。

台灣住宅政策非常荒謬的兩件事,第一是在台灣有限的住宅資源、預算有超過80%做為購屋補貼,優先補助給有能力購屋者,所以能夠協助弱勢的租金補貼、社會住宅的預算卻佔不到20%。在這麼少預算所做的社會住宅,又只有10%照顧經濟社會弱勢,這是非常荒謬的情形。

我們想請問內政府、營建署,請告訴我們,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的社會住宅弱勢照顧比例訂到如此之低,沒有一個國家是這麼做的。

另外,目前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推出的社會住宅,除了只提供10%保障弱勢外,其餘一般住戶資格的所得分位標準訂在50分位點以下,這是非常寬鬆的標準,以台北市為例,家庭年所得約為148萬。在社會住宅發展成熟的歐洲國家,歐盟訂定了一個標準,希望會員國都可適用,其家庭年所得必須低於3萬4千歐元才可入申請入住社會住宅。台灣的社會住宅比例極低,只有0.08%,卻訂了一個入住對象非常寬鬆的門檻,比起國外社會住宅比例到達10-20%國家的門檻還要寬鬆,喪失原本保障弱勢住戶的精神。

當時為甚麼要要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包括馬總統的宣誓、行政部門的報告,都說明社會住宅是要照顧買不起房子、租不起房子的人。當我們好不容易有一點點的數量,也不過一千多戶,未來幾年也無法增加多少,政府卻只訂10%的比例提供給弱勢,這是何其荒謬的政策。

我們希望能住宅法提高社會住宅弱勢比例到達30%,這是最起碼、很卑微的要求,如果連這部分執政黨國民黨都不願意推動,我們對於他們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誠意、決心有非常大的質疑。

新聞稿:社會住宅弱勢保障三缺一記者會_1020114


[立法委員鄭麗君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譴責國民黨卡住宅法第三條修法 
鄭麗君:國民黨喊居住正義攏係假

2013-01-14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提案修正住宅法第三條,將社會住宅保障弱勢比例從現行10%以上提高到30%以上。然而國民黨對於修法的態度,始終模糊以對,不但缺席去年12月內政委員會的朝野協商,更在上周五院會表決時,直接否決將此案列入議程,本案因國民黨的杯葛,未來在立法院通過的機會渺茫。


社會住宅出租給弱勢比例提高到30% 只有國民黨不支持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與陳節如,今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彭揚凱、老人福利聯盟專員林怡靜以及身障代表黃明榮先生,共同召開記者會,齊聲譴責國民黨口口聲聲喊「居住正義」,但卻蓄意卡案,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他們表示,將社會住宅出租給弱勢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完全是合情合理,照顧弱勢的做法,民進黨、親民黨以及台聯皆已在朝野協商會上簽署支持,他們要求國民黨不要再拖延進度,儘速完成修法。

 
落實居住正義 馬英九喊假的

馬英九選前曾在治國週記中發表對於「居住正義」的看法,他表示要讓民眾有適當的居住環境,不僅是政府要堅持的方向,也是邁向公平正義的途徑。立委抨擊,馬英九在電視辯論時,也曾說板橋浮洲4455戶的合宜住宅將保留10%446戶)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事實上只是騙局一場。這446戶並無依照一定比例保障予弱勢,且十年後即可買賣轉讓,並不符合住宅法之規定,而如今國民黨又杯葛法案,更證明馬英九選前根本謊話連篇。

立委指出,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日漸擴大,人民越來越買不起房子,弱勢民眾首當其衝。目前政府規劃的五處社會住宅加起來僅1661戶,10%也不過是166戶,提高到30%也不過498戶,難道增加332戶提供給弱勢有這麼困難? 國民黨究竟在懼怕什麼?

 
社會住宅需求 政府搞不清實際狀況

立委進一步批評,內政部以包括附近居民反對、政府尚有租屋津貼補助等種種藉口為由,反對修法,根本毫無說服力。台北市去年11月公布針對萬華、松山社會住宅附近社區居民對社會住宅態度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社區民眾贊成在當地興建社會住宅。萬華青年段基地,贊成者 (或有條件贊成) 高達78.8%,不贊成者僅11.6%;被視為抗議最劇之松山寶清段,贊成者亦達56.2%,不贊成者27.4%,贊成者是不贊成的兩倍。

立委說,租屋津貼無法解決包括老人、身心障礙、單親家庭等弱勢在一般租屋市場受到歧視的問題,除了房屋設備不完全符合特殊人士需求外,許多弱勢家庭在申請津貼時,也常遭受申請條件限制的刁難,比不上直接申請社會住宅來得實際。政府與現實脫節搞不清楚狀況!

 
社會住宅保留給弱勢是國際現況

彭揚凱表示,根據內政部發布100年度之「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全國屬弱勢家庭又無自有住宅者,對於社會住宅的需求量總計達328,164戶。但目前政府含研議中的社會住宅,全國不足1萬戶,需求與供給之間落差極大。因此,現階段之社會住宅應以保障弱勢者為原則,此為世界各國推行社會住宅之通則,僅台灣例外。

彭揚凱說,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至少」提供10%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這是下限不是上限,但當今各級政府規劃中的社會住宅都僅提供10%以下予弱勢者,甚至規定超過45歲者不能申請;至今還沒有任何一處提供超過10%來保障弱勢。若以前述台灣長期達到32萬戶為目標,代表政府須興建320萬戶的社會住宅,不啻是資源之錯置與浪費。以現階段之行政效能亦意味著完全不可能達成。

 彭揚凱以韓國為例,韓國的「永久賃貸住宅」全部提供給10分位以下家庭。但他們還有其他種類的社會住宅,首爾市的社會住宅中,合計達72.2%提供20分位以下的家庭。荷蘭、香港與日本,也將社會住宅提供給如單親、身心障及老人家庭等具特殊身分者。惟有台灣的主管機關規劃10%給弱勢者,而且還斤斤計較。

立委及在場團體代表,譴責執政黨的杯葛貽笑國際,呼籲執政黨體會人民痛苦,儘速讓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