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聲明稿】住盟遺憾 台北市公營住宅政策仍排擠弱勢家庭 101.5.29

住盟遺憾 台北市公營住宅政策仍排擠弱勢家庭

繼去年推出的大龍峒公營住宅,日前 (5/23) 台北市政府公佈新一批公營住宅,分別為捷運聯合開發分回的「行天宮公營住宅」,及市有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的「敦煌公營住宅」,兩處合計33戶。住盟肯定台北市政府持續以多元方式推動公營住宅的決心,但遺憾的是,經過先前一連串的抗議行動、議員質詢、及官方正式會議的意見表達後,郝市長仍一意孤行,不願保障弱勢家庭進住公營住宅的機會。 

我們認為,台北市當前的公營住宅政策至少有以下兩項不合理之處:

弱勢家庭租不起的公營住宅 
        根據內政部今年初發布的「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全台灣弱勢家庭的社會住宅需求量32.8萬戶,其中台北市便占了31,114,需求甚殷。但這兩處公營住宅的租金仍然高昂,行天宮公營住宅每月至少1700元,敦煌公營住宅更高達21900元。此價格一般上班族都要考慮許久,更遑論經濟來源較不穩定的家庭。可以預料的是,不會有任何經濟困難家庭前來申請。

歧視老人的公營住宅
本批公營住宅的申請資格雖放寬為2045歲,但獨居老人或年長夫妻仍然無法申請,本質上仍是「歧視老人」的公營住宅。日前平面媒體曾以頭版報導台北市年長者在租屋上遭遇的困境,引起社會各界重視,台北市政府非但沒有積極解決此長存已久的問題,反而變本加厲,帶頭在公營住宅的資格設定上歧視老人。
這兩項完全無理的租金設定及年齡限制,讓人強烈懷疑郝市長眼中是否真的看不到弱勢者、不尊重年長者。郝市長看似積極推動公營住宅政策,並且參訪香港、荷蘭等地另人欣羨的社會住宅,但事實上市府近年所推出的公營住宅已創下「排擠弱勢家庭」的世界第一紀錄。只學他國的皮毛,卻未領略「以弱勢家庭需求為首」的核心價值。 

公營住宅政策應以「扶助弱勢家庭」為先 
住盟認為,理想的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本應分散於各個社區,而非集中設置,因此,運用聯合開發或都市更新來分回住宅實為可行之模式。但前提是,台北市公營住宅的制度設計應回歸照顧弱勢家庭的本質,我們提出以下二點具體且極易執行的呼籲
1. 取消年齡上限,甚至應參考香港,保障年長者優先
2. 租金設定以「可負擔」為原則,設算不同等級的租金

扶助弱勢家庭是政府的職責,沒有任何理由迴避。住盟呼籲台北市政府儘速邀集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召開密集的專家座談會議,來積極修改公營住宅出租辦法,並明訂合理的弱勢入住保障比例,莫再將公共資源投注在「貴族式」的公營住宅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