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邀稿文章】夾縫求生:萬華「低價出租住宅」探訪及反思 100.12.26

 夾縫求生:萬華「低價出租住宅」探訪及反思

江尚書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研究員

相較於台北市其它捷運站的整潔與秩序,龍山寺站的出口瀰漫著獨特的年邁氛圍。在高達四層樓的出站樓梯上,每隔幾階便席地坐了一位正在休息的阿伯或阿婆。八月近午時分陽光十分強烈,十二號公園的長椅上,遊民或站或坐或臥,一群群聚集圍看他人下棋。人行道上有位年輕人正在發預售屋傳單,拿來一看,不是附近的建案,而是位於淡水河對岸的三重,主打水岸景觀。商店街上,屈臣氏旁便是老字號的魷魚羹,新舊並陳;轉進較小的街道,則有洋服訂製、皮件行、遊藝場、佛具店等商家,門面及擺設已許久未升級裝修。

【邀稿文章】住宅政見欠缺具體承諾及對弱勢者的保障 100.12.23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對總統參選人電視辯論之回應

住宅政見欠缺具體承諾及對弱勢者的保障

江尚書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研究員

台灣當前的住宅問題,源自長期縱容投機炒作所造成的房價飆漲,以及政府手中缺乏供可調節利用的公共住宅資源。因此,現階段的住宅政策,應把握兩個根本原則:(一) 健全房屋市場並抑制房價飆漲,讓一般家庭在合理負擔下能夠租屋、買屋、換屋;(二) 興辦社會住宅並補貼租金照顧弱勢,讓青年與底層弱勢者的基本居住權益可以被保障。前者在立院日前通過「實價登錄三法」後(雖是為既得利益者開了偏門的版本),下一階段的關鍵課題是涉及社會公平稅制改革措施、以及抑制投機炒作的「實價課稅」;後者於總統的高度則至少需宣示政策願景及具體目標。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提問,乃依循上述兩個基本想法而來,提問內容如下: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聲明稿】自我感覺良好的居住正義_「住宅四法」做半套,要加油! 100.12.13

自我感覺良好的居住正義
「住宅四法」做半套,要加油!

蝸行了22個年頭,台灣住宅的根本大法「住宅法」,及攸關不動產市場透明化的「實價登錄三法」,終於三讀通過,是台灣居住正義向前跨越的一小步。然而,讓民間團體感到十分遺憾及無奈的,在修法過程中,不斷看到既得利益者的強勢阻擋、行政部門的推諉卸責,導致法條內容趨於保守,對於弱勢保障、社會住宅推行、房市交易透明的實質效果有限。

距離法案正式實施仍有一年時間,相關子法將陸續研訂,因此民間團體針對法案內容提出以下幾點質疑及主張,嚴正呼籲行政部門亡羊補牢,於子法中將具體規範納入。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聲明稿】我們不要掛羊頭賣狗肉的居住正義法案 100.12.11

鄭重呼籲住宅法、實價登錄三法
納入符合居住正義精神的關鍵條文,並速審通過


於日前馬總統下達居住正義相關法案本會期通過之動員令,上週五 (12/9)朝野政黨就住宅法進行第二次政黨協商。但令人憤慨的是,在行政部門官僚心態作祟、國民黨特定建商立委阻擋之下,一些攸關居住正義落實與否的關鍵條文竟遭到刪除。就此,我們提出以下三點質疑及對應主張: 


一、弱勢家戶保障僅剩7%,社會住宅核心價值完全淪喪
社會住宅的本質,是透過公共資源,讓在市場上不易找到房子的弱勢家庭有適宜的安身之所。因此「保障弱勢」是社會住宅的根本原則,各國皆然。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新聞稿】居住正義馬上要跳票,到底誰在擋? 100.12.2

居住正義上要跳票,到底誰在擋?
強烈呼籲馬總統、蔡主席兌現本會期優先法案支票
立即審議通過「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


今年8月,馬英九總統、蔡英文主席分別大動作公布攸關台灣未來十年的住宅政策,並將「實價登錄三法」(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住宅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力拼在最後一個立法會期通過。眼見距離12/14的休會期限只剩最後8個工作天,立法院仍毫無審議的跡象。因此,民間團體、各大不動產公會負責人、及專家學者首次破天荒聯合召開記者會,強烈要求立即通過「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並公布政治人物的言行,讓社會大眾看清楚哪些人只會開空頭支票,又有哪些人頻頻阻擋重要的民生法案。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新聞稿】居住正義,敵不過建商利益?住盟憂慮「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即將跳票 100.11.10

居住正義,敵不過建商利益?
住盟憂慮「實價登錄三法」及「住宅法」即將跳票

經過長期的投機炒作後,台灣的房價已非一般受薪階級所能負擔,成為民怨之首。因此,在國民黨「黃金十年」及民進黨「十年政綱」的政策願景中,「住宅政策」都成為其中重要一環;兩黨亦多次承諾要將住宅相關法案列為本屆最後一個立法會期的優先法案。眼見立法期限即將到來,卻只見立委勤跑選區,而不願進入議事堂中為人民的居住福祉而努力。馬總統、蔡主席所承諾的「優先法案」也即將面臨跳票危機。因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將「住宅法草案」及「實價登錄三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排入審議議程。

為何這些法案重要:健全房市,保障弱勢
所謂「居住正義」應包含兩個主要目標:() 健全房屋市場並抑制房價飆漲,讓一般家庭在合理負擔下能夠租屋、買屋、換屋;() 興辦社會住宅並補貼照顧弱勢,讓青年與底層弱勢者的基本居住權益可以被保障。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新聞稿】這些年我們一起租不到的房子 100.11.7

住盟遺憾:
居住不正義在台北市公營出租住宅上演

「台北市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為去年高房價及社會住宅運動以來,由政府落實的第一個出租住宅方案。我們認同台北市政府推動公營出租住宅的決心與努力;但令人失望與憤怒的是,其入住資格、租金設定等相關規範,無疑是排除了社會經濟弱勢者的入住權利。就在今年,郝龍斌市長率隊積極參訪各國,欲學習先進國家的推動經驗;無奈原本在各國以協助弱勢家庭為核心理念的公營住宅/社會住宅,進到台灣後,卻被扭曲為「排除弱勢家庭」的住宅。民間團體以實際行動表達嚴正抗議,並共同提出以下數點不合理之處,嚴正呼籲台北市政府儘速改善。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社會住宅不是貧民窟 (陳怡伶100.10.28)

社會住宅不是貧民窟
  • 2011-10-28
  • 中國時報
  • 【陳怡伶】

最近主計處最新普查公布全台空屋率高達一九.四%,因此有人主張政府不應該興建各種住宅,包括社會住宅。筆者認為這說法值得商榷,社會住宅是出租為主,以弱勢者為主要對象,因為這些人在租屋的市場非常難找到房子,例如遭受到家暴的媽媽帶著年幼的小孩,社會住宅扮演急難救助的功能,讓一些突然遭到變故的家庭有一個住處。台灣的出租國宅少於○.○八%,實在過低。

在臉書上流傳一個感人報導,是有關中和國小老師林作逸成長的故事。林老師的母親原本是國小老師,因病失明,後來父親外遇離婚,眼盲的母親獨力撫養六個小孩,但林老師的父母先後同遭父親的外遇對象殺害,林老師國二那一年,母親被燙死,六個小孩陸續從平價住宅搬出,在育幼院長大。在故事中有幾個字跳出來,就是平價住宅。長大後的林老師樂於幫助別人,他提起在很多沒有飯吃的日子裡,平價住宅裡的鄰居給他的一個包子,那是那些日子裡整天唯一的食物。

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聲明稿】2011社會住宅國際會議共同宣言 100.10.4


2011社會住宅國際會議共同宣言

回顧過去一年,拜高房價民怨與選舉政黨競爭之時勢,長期被忽略的社會住宅議題,終於成為公共政策與輿論媒體關注焦點,中央、地方政府也順勢提出相關方案。然仔細檢視後,我們必須沈重的指出,即便2009年通過了《兩公約施行法》標榜聯合國兩公約「適足的居住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縱使總統本人高舉「居住正義」大旗,台灣的社會住宅依舊是前途艱險。
問題在於,當前政府的住宅政策思維有根本性的誤謬,結果只是將過去無效、失敗、錯誤的作法以「舊酒裝新瓶」重新包裝。說明如下:

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研討會訊息】2011/10/3-4_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報名正式開始

各位關心社會住宅的朋友 大家好

由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台灣大學城鄉所、社區居住聯盟主辦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
邀請荷蘭、德國、丹麥、美國、日本與韓國等六國十二位講師分享經驗,
係為台灣有始以來第一次規模最大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
當日,正是聯合國<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
我們期待透過交流與學習,使台灣住宅權利邁向居住正義與社會包容之路。

時間/地點:
2011年10月03日(一)301會議室
2011年10月04日(二)401會議室
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即日起活動報名正式開始

請連結至"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網站"
http://shconf-taiwan.blogspot.com/
網站上有詳細活動說明亦可直接線上報名
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共襄盛舉!



20110826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上演捍衛居住權行動劇(人間新聞)

公視獨立特派員211集:日本社會住宅

轉載:公視獨立特派員 台灣因為物價上漲.薪資難漲 導致許多年輕人與弱勢者.想要有房子住不容易。 因而各界有社會住宅政策提議, 但疑慮爭論還有待克服。 總統大選馬英九蔡英文最近都積極端出政見,包括吵了很久的社會住宅問題。公視記者繼報導荷蘭好宅2.0後,現在要帶大家實地看看鄰近的日本。二戰後,日本政府蓋房子給大家­住,叫公團住宅,有賣有租,其中租的部份很接近社會住宅精神,由收入決定租金高低,失業的租金最少。房屋修繕管理都有專人負責,的確提供了最起碼的安居條件。

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826新聞稿附件--住宅牛肉政策評比



住宅政策
肉別
說明
社會住宅
有機牛肉
以只租不售、混居模式出租給一般住戶及一定比例弱勢者,政府永遠握有土地,循環利用,有別於資本市場住宅。由於台灣沒有真正做過,導致民眾因不理解而擔心;政府亦不敢大力推行。就跟「有機」的概念一樣,有益房市健康,但一開始接受度不高。
合宜住宅
狂牛牛肉
政府將國有土地賣給建商興建住宅,並以較低的價格出售。在潛伏期 (轉賣年限) 時以為可以平抑房價,但轉賣年限一到,炒作房價便開始劇烈發作,瘋狂飆漲,實為「一次性合宜價位住宅」。
現代住宅
過期牛肉
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70年供建商興建,賣屋不賣地。台北市政府已試辦過地上權國宅,現代住宅只是重新包裝推出,但地上權移轉、議員施壓買回的老問題始終未解決,多年後仍會爭吵不休。
購屋利息補貼
黑心牛肉
政府提供優惠貸款,額度720萬元、年限30年。看似可口的政策,實則杯水車薪,誘騙民眾大半輩子苦背房貸當屋奴,政府自己的利息債也背不完,害人害己。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記
生牛肉
要求房地產的交易需登記實價,促進房市透明。相關法案雖通過一讀,卻進入更難以監督的二三讀朝野協商。立法院要怎麼烹煮這盤生牛肉,是否能通過、或是拖過下會期、通過了會是什麼樣的版本,都還是未知數。
奢侈稅、豪宅稅
重組牛肉
針對二年內買賣之非自用住宅、或被認定之豪宅課稅。東課一點、西課一點稅,看似在稅賦上加強抑制投機炒作,實質上不敢大刀闊斧改革土地與房屋稅制。明明只是重組牛肉,卻宣稱是Prime等級牛排。
住宅法
廣告牛肉
1999年開始草擬,廣告12年了,只聞樓梯響,不見牛下來;現在還在行政院會研究,要請馬總統、吳敦義院長、朝野立法委員多幫忙,台灣老百姓才真的吃的到。

【新聞稿】當前社會住宅政策六大課題 100.8.26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826成立週年記者會政策說帖】

當前社會住宅政策六大課題
為了回應高房價民怨,政府自去年開始陸續拋出各類型的住宅政策。從優惠房貸放寬,租金補貼加碼,到合宜住宅、現代住宅、公益住宅、社會住宅等各類型的住宅方案,企圖以「亂拳打死老師傅」的手法,將禁不起檢驗的「黑心住宅政策」瞞混過關。因此,在「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住盟」) 成立週年之日,特召開記者會,指出當前社會住宅政策的六大課題與對應主張建議,後續將拜訪各黨派總統候選人要求其提出具體回應。
[課題1] 目標不清又缺乏擔當的住宅政策
首先,住盟再次呼籲並強調,台灣的住宅政策應把握以下兩個根本原則及目標:(1) 健全房屋市場並抑制房價飆漲,讓一般家庭在合理負擔下能夠租屋、買屋、換屋;(2) 興辦社會住宅並補貼照顧弱勢,讓青年與底層弱勢者的基本居住權益可以被保障。
然而,政府的住宅政策卻是目標不清又缺乏擔當。就抑制房價飆漲部分,囿於土地炒作集團壓力,根本不敢為,不論是奢侈稅、實價登記、乃至資本利得課稅,都是口水多過牛肉的虛招。在弱勢照顧部分,形式上是回應高房價民怨,但骨子裡其實不想做,最重要的社會住宅只聞樓梯響,卻又見合宜住宅、現代住宅、公益住宅、青年住宅等各部門多頭馬車亂象。
住盟主張: (1) 針對抑制房價飆漲,應提出具體且願意執行落實的措施;(2) 針對社會住宅推動,提出長期目標與短中期具體方案。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公視獨立特派員:好宅2.0-敗部復活


PeoPo 公民新聞


荷蘭東南區的Bijlmermeer(拜爾美米爾),這個1970年代被阿姆斯特丹政府以未來之城概念打的大型社會住宅社區,後來竟然變成外來移民聚集,犯罪率最高、類似貧民窟的黑暗之都,阿姆斯特丹政府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和高昂的代價,進行區域更新,才讓Bijlmermeer順利轉型,成為充滿多元文化的生活空間,到底荷蘭人從這個案例中學到甚麼慘痛的經驗,又是如何化危機為轉機,讓這個社區敗中復活。

公視獨立特派員:好宅2.0 -看荷蘭住的正義


PeoPo 公民新聞


獨立特派員將推出好宅2.0 的系列報導, 我們要帶您到荷蘭, 全球第一個早在1901年就通過住宅法案,透過國家法令將住宅視為人權的國家, 來看看他們社會住宅的發展過程, 說到荷蘭, 大家就會想到阿姆斯特丹, 這個每年吸引上百萬觀光客來訪的城市, 既自由又富裕, 很難想像阿姆斯特丹有一半的房子是社會住宅,整個阿姆斯特丹城就是社會住宅的發展縮影, 荷蘭人到底怎麼透過住宅政策來落實社會正義,讓人們能夠享受好宅的居家生活呢?記者陳廷宇 賴秉寰帶您到荷蘭一探究竟。

【邀稿文章】以社會住宅的實踐凝聚城市的進步性 100.7月

以社會住宅的實踐凝聚城市的進步性

作者:江尚書/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轉載自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雜誌63期

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邀稿文章】台灣社會住宅運動源起 100.7月

台灣社會住宅運動源起

作者:陳美鈴/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轉載自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雜誌63期

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

【邀稿文章】 住宅商品化下的居住權100.06.30

住宅商品化下的居住權

江尚書/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承認為此而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摘錄自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註[1])
  「住宅」至少具有雙重意涵:作為一個「家」,是我們日常居住的空間,也是情感交流與休息充電的基地;作為「房地產」,住宅通常是一個家庭最重要的資產,更是累積財富的重要手段。前者概念指的是居住權或使用價值,後者則是財產權或交換價值。當前者與後者產生衝突,在台灣現行的法律中,所保障的往往是後者。

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借鏡國外】SlideShowⅠ★荷蘭人寵愛的社會住宅

★【借鏡國外】社會住宅Ⅱ★GWL社區 貧地變身 綠社區輕鬆住

★借鏡國外:聯合報60年特製專題_社會住宅Ⅰ★百年經驗 荷蘭巧思 自宅社宅難分

聯合新聞網-荷蘭設宅多樣化,更重生活品質_2011.6.27

聯合報慶祝創刊60周年,為讀者規畫「借鏡國外,提升台灣」國外採訪系列專題,並以數位匯流的方式呈現報導,邀讀者一起走向新媒體時代。

無殼蝸牛運動逾廿年,社會住宅是台灣最沉重、也最迫切的社會議題。我們把鏡頭拉到土地面積與台灣相似,社會住宅比率卻是台灣40倍以上的荷蘭,看看荷蘭是怎麼讓社會住宅變豪/好宅。接著再把鏡頭拉回台灣,看荷蘭經驗如何在台灣落實。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326993


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

【邀稿文章】社會住宅執行構想與財務評估 100.6月

社會住宅執行構想與財務評估
轉載自 台灣智庫十週年紀念專輯,邁向社會投資型國家-就業與安全重大議題研究論文集
作者:
花敬群/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理事
江尚書/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100.5.19_台北市公營住宅公聽會-住盟發言稿

台北市公營住宅公聽會-住盟發言稿

臺北市政府在於興辦公營出租住宅時,應提供示範基地民眾具體的環境品質改善、創造在地社區共榮的誠意及決心,長期投入公共建設及社區營造資源的誠意及具體承諾,以做出示範性的成績,創造在地社區,承租房客、市府三贏的局面。否則在地居民將依舊反對,甚至關閉溝通協商的大門。

■建議政府應對公營出租住宅示範基地的政策承諾

.找最好的建築師進行規劃設計、找好的營造廠,進行有品質的施工
.找好的經營管理團隊,維護大樓的經營品質。

.保留社宅基地的開放空間,成為當地的鄰里公園。
.改善週邊鄰里社區的環境品質,協助周邊老舊社區進行公辦都更重建、及整建維護的補助。
.公營出租住宅的一二樓留做在地週邊鄰里的社區活動中心、社區福利資源中心
.導入社會福利資源,推動週邊鄰里的福利社造工作(托育、托老)
.導入全台最好的社區營造團隊,長期推動當地社區的社造工作。

.協調公車路線,創造在地社區大眾運輸服務的便利性
.保留一定比例出租住宅優先提供給在地居民承租(在地新婚夫妻、助妳好孕)
.公營出租住宅的地下停車場優先讓在地社區居民承租

以上做為是為了讓週邊鄰里感受到公營出租住宅推動真能帶動整體社區的生活品質提升,創造出整體社區的價值,才不致屢被當成鄰避設施被排斥拒絕。關於此投入資源的施政決心,臺北市政府責無旁貸。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聲明稿】揭穿當前住宅政策的真相 100.5.10

揭穿當前住宅政策的真相


公平稅改聯盟、反貧困聯盟、台少盟、台灣勞工陣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無殼蝸牛聯盟 (依筆劃序)

打從去年底央行開始實施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上個月奢侈稅立法通過,以及立法院刻正審議不動產資訊透明化相關法案等,原以為政府在高房價民怨下終於有點作為了。但就在上周,經建會突然拋出「現代住宅」方案、行政院放寬優惠貸款上限,以張金鶚教授所言的「左手打房、右手護房」的方式,瞬間澆熄了居住正義的微弱火花。這突顯了政府對於台灣住宅政策缺乏核心思維與理念堅持,且整個行政體系陷入「既要安撫百姓、又要照顧建商」此種妄想左右逢源但又自相矛盾的多頭馬車狀態。

鑑於本週三(5/11)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要求政府就「住宅政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我們願就政府當前住宅政策以及相關方案之問題予以指認並提出建議,供各界參考。分述如下:

強化公屋出租 實現居住正義【中時社論】2011-05-10

社論-強化公屋出租 實現居住正義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在「居住正義」的倡議下,除了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要實現「住者有其屋」的理想外,經建會也釋出蓋現代住宅,號稱「租得起就買得起」的訊息;政府同時把優惠房貸整合,最高可貸七二○萬元,貸款年限由廿年延長到三十年。這些思維幾乎都以「民眾擁有房屋」為主軸。但我們認為要實現居住正義,國內目前該強化的應是公屋的出租而非出售。

 實現「住者有其屋」確實是高尚的理想,值得政府努力。但如果這個「有其屋」是指擁有房屋,則斷不可能實現。歷史上只有那種百分之百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國家才可能實現,但其流弊則更嚴重。但如果「有其屋」是指擁有居住的房子─不論是政府透過租金補貼、或公屋的出租,讓經濟弱勢者得有安身立命之住所,則較有可能實現。

 我們所以不談政府興建房屋,再以較低價格出售給經濟弱勢民眾的作法,是因為這種「國宅政策」,台灣早已作了數十年,最後無以為繼。因為,政府找地、蓋屋再出售,幸運以低價買到的民眾如中樂透;但政府手上卻再無籌碼。最後越蓋越偏遠、找地越來越難,終而吹熄燈號。如果三十年前政府就以建公屋出租為政策主軸,台北市內菁華區的大安、成功、正義、信園等國宅掌握在政府手上,可以出租給弱勢民眾,就不會變成弱勢者「被驅離市中心」。

 雖然台灣號稱自有房屋率達八五%,但實際擁有自有房屋者約七成左右,另外三成的無殼蝸牛,可能一輩子買不起房子,其中又有三成民眾收入遠低於平均值,這些人才是政府要實現居住正義的主要「服務客戶」。政府給予高額的七二○萬元貸款上限,坦白說,大部分上班族其實「借不起」這麼多的錢,而且一旦利率反轉,各種社會問題與金融問題齊來,情況會更慘。政府興建公屋給予低廉的租金優惠,才是解決其居住問題之正道。

 看看國外,鄰近的港、星、日,遠一點的歐美國家,都有相當比例的公屋出租給中低收入民眾。歐洲國家承租公屋的比例大概在二到三成,香港有三成民眾向政府租公屋居住,另外二成購買政府興建的公屋。星國則更有九成房子─所謂的組屋,是由政府興建出售與出租給需要的民眾。

 政府在黃金十年政策中,提出「住者有其屋」目標,方式之一就是找國有地,由政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興建住宅,這也是經建會這次提出「現代住宅」的藍本。經建會規畫設定地上權讓建商蓋屋,因為少了土地成本,所以可以較低價格賣給民眾。但這種想法卻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一來,建商還是要有其賣屋屋利潤,表面上的低價其實是把國有地低價給建商蓋屋而降低者;與其如此,不如政府發包興建再出售或出租,至少免了中間的建商利潤,價格不是更低嗎?難怪,學者要罵是圖利建商。

 二來,設定地上權的後續問題。商用不動產設定地上權,權利義務明確,投資者算投資報酬率,到期就繳回土地,問題不大。但一般住宅,則會引發其它的社會問題,過去政府以設定地上權蓋的住宅出售後,都引發許多問題。因此,設定地上權的現代住宅絕對不是達到居住正義的正道。

 近年房價高漲,讓高房價成為民怨之首,政府先以奢侈稅抑制房市投機;同時也加強公屋(不論其名為合宜住宅、社會住宅、或現代住宅)的供給,也是正確的解決方式。但後者,我們認為應以出租為主軸,絕對不可蓋完出售了事,這樣只會重蹈國宅的覆轍。對政府出售的公屋,我們也認為應設定「買回條款」,購屋者如要出售時,以一定的計價方式,只能賣回給政府。如此才能讓出租與出售的公屋,籌碼永遠留在政府手上。

 不論是政府,或是社會民眾,都該修正過去一定要「擁有房子所有權」的觀念。政府實現居住正義、落實住者有其屋,公屋出租其實是更能實現其目標的方式。至於寄望房地產漲價能獲利、獲取資產價格上漲利益,這種「漲價歸私」的目標,則不該也不能是政府的責任。

成功的國宅 三大條件 (漢寶德.100.5.9)

成功的國宅 三大條件
2011-05-09 中國時報 【漢寶德】

 近來媒體對於政府的住宅政策仍有不斷的批評的聲音,政府的善意是很顯然的,但是一方面「打房」遇到營建界的反對,市場因而萎縮,而房價仍有上漲的呼聲,似乎不見成功;另方面,政府積極推動的社會住宅計畫,每受地方人士反對,因恐影響鄰近地區之房價,學者們都不看好。出租社會住宅,管理困難,經營不易是一端,而計畫中的數量也遠遠不足,與中低收入家庭之需要相距甚遠。誠然,以目前政府已提出的計畫,據說只有一千六百餘戶,且地處偏遠,不符社會大眾的期待。

 居住問題是國家最難解決的問題,需要龐大的資源,涉及土地的歸屬與國土的利用,與國家的基本政治信念息息相關,所以徹底解決民居問題者都是社會主義國家。在二戰後的歐洲,俄共與東德是一個極端,曾按需要建造大量的國民住宅。北歐國家,實施民主社會主義,用高稅率來興建大量社會住宅,創造了高品質及富庶的幸福社會。影響所及,西歐國家也推動國民安居的政策,甚至在新加坡也普建國宅。我國信奉的三民主義就是民主而又社會的政治主張,所以在六○、七○年代,在聯合國顧問的建議下,推行開發新市鎮,大量興建國宅的政策。為求效率化,曾成立住宅公司,以合理落實國宅政策的理想。

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工商社論】 2011-05-09

社論-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工商時報 【本報訊】

 孟子公孫丑上:「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為落實馬英九總統「居住正義」的理念,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副院長陳冲召集跨部會協商,財政部、內政部、經建會等部會也積極配合,紛紛提出方案。雖然各部會用心良苦,但我們擔心若配套不足,或不能對症下藥,恐怕會使「居住正義」的各項方案,成為台灣版的「次級房貸」風暴之源。

 首先我們要指出,高房價才是「居住正義」不能落實的核心癥結。「奢侈稅」方案原本就是為了抑制炒房,因此以降低不動產需求為其主要策略。然而,近日各部會推出的各項方案,其中有些是屬於提高不動產需求的方案。兩者處理之對象雖有不同,但房仲業者及建商則認為從「奢侈稅」方案到各部會方案,對業者而言是「先搧耳光再給糖」。

 我們知道行政院的立意良好,且各部會所推出的方案,無論是「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或「現代住宅」等,都設有排富條款,目的在於照顧經濟弱勢者,以伸張「居住正義」。然而,除了「社會住宅」只租不售之外,不論「合宜住宅」或「現代住宅」都需由經濟弱勢者價購;資金來源之主要配套措施,則以內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專案」、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優惠專案」,以及華南銀行辦理的「公務人員築巢優利貸款」方案為主。前二者原先只能擇一辦理,已改為兩者可同時申辦(若為青年公務人員,是否可以三者都申辦?則未交代)。更進一步地,前二者之貸款期限可以延長為30年,以降低借款人每月的還本付息壓力。

 上述方案看似完備周全,但卻招致在野黨猛烈批判。以30年貸款期限而言,被批評為讓年輕人一輩子做屋奴;至於有關「合宜住宅」與「現代住宅」因需由經濟弱勢者價購,而由政府補貼房貸利息,則被在野黨批判為政府以納稅人血汗錢,間接幫助建商售屋,讓建商獲得利益。我們可以理解,在選舉將至,朝野激烈攻防的環境下,在野黨不但要監督執政黨的施政,更要雞蛋裡挑骨頭,以凸顯執政黨的不是。

 平心而論,如果未來優惠方案的執行,不是一成不變均設為30年,則在野黨批判優惠貸款使年輕人一輩子做屋奴就不見得有理。但如果銀行為消化浮濫資金,對於優惠方案貸款不嚴格審查,則政府以納稅人血汗錢補貼經濟弱勢者購屋,不但間接幫助建商,而且還增加銀行的授信風險。

 事實上,目前精華地區的地價仍顯著偏高,北部都會區的「房價所得比」也仍偏高,太積極推出低利優惠貸款,使資金浮濫的銀行業者,可能會「欣然」配合政策,以消化其爛頭寸。2008年的金融海嘯,原因雖多,但「次級房貸風暴」無論如何難脫其咎。美國「次級房貸」原本是信用或財力不佳以致無法從銀行取得正常房貸者,轉向不動產專業金融機構所獲得的貸款。如果這些不動產專業金融機構恪遵法令與行規,嚴格審查貸款人還款能力,不浮濫放款,即使次級房貸經過層層證券化包裝,也不致因貸款人還款困難而形成風暴,甚至導致滾雪球似的金融海嘯。

 台灣雖然沒有名義上的「次級房貸」,但太過於鼓勵經濟弱勢的年輕人去辦理房貸,在低利的誘因以及長時間寬限期的麻醉下,年輕人在寬限期內只要負擔些微利息,容易誤以為自己真的能負擔得起高價不動產。銀行在辦理授信時,應當不只看「房貸對房價比率」(Loan to Value),對「房貸對所得比率」(Loan to Income)更應嚴格把關,否則會產生放款浮濫現象。未來一旦房價景氣反轉向下,年輕人若發現做一輩子屋奴,還清房貸本息後的房屋價值竟大幅縮水,就可能與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時一般,萌生寧可倒帳也不願繼續還債的道德風險,而使銀行業者苦吞壞帳。

 要言之,馬總統「居住正義」的理念應予肯定,但我們認為要有更周詳的配套措施。實現「居住正義」,最重要的是使「房價所得比」降低,亦即需要降低房價或提高所得。提高所得方面有賴經濟持續成長及每人平均生產力的提升,降低房價方面則應提高房屋供給或降低房屋需求。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提高房屋供給宜以租稅(例如奢侈稅)及實價課稅等措施,使許多炒房大戶的空屋被逼出來,或者儘量讓規劃中的捷運出入口設在公有地附近,從而在公有地興建大量社會住宅,讓低收入者也享有便捷交通。至於各部會提出的低利優惠貸款,在目前高房價時期,並不合宜,甚至誘使銀行業者以配合政策為名,對經濟弱勢者浮濫授信,從而提高未來台灣版「次級房貸風暴」發生的可能性,不能不慎重考量。

居住正義的不正確處方【經濟日報╱社論】 2011.05.09

居住正義的不正確處方
【經濟日報╱社論】

政府為體現居住正義,已立法自6月1日起對炒作房地產牟取暴利的投機客課徵奢侈稅,但新稅制尚未上路,最近政府卻動作頻頻,經建會表示將推出由政府無償給予70年地上權的「現代住宅」方案,讓所得水準較低、名下沒有房子的民眾有能力購置住宅。行政院亦研商放寬購屋多元優惠措施,提高青年購屋貸款額度最高可達720萬元。此等措施讓社會感覺政府住屋政策雜亂無章,距離居住正義的理想反而漸行漸遠。

課徵奢侈稅主要目的是在抑制國內房市短線投機的假性需求,讓這兩年愈吹愈大的房市泡沫能逐漸獲得控制。由於國內不動產市場投機客比重高達四至五成,當政府下定決心推動奢侈稅政策後,自不免對房市造成急凍效應。近月來國內房市交易大幅減少,全體銀行新增不動產貸款亦開始萎縮,其中建築貸款從去年第四季759億元降至今年第一季384億元,近乎腰斬。雖然房價回落幅度尚屬有限,但房市朝健康方向調整的速度正逐漸加快。政府既然決心打炒房,理所當然應樂見房市的健康調整,沒有理由反其道而行。

經建會研擬賣屋不賣地的「現代住宅」構想,先從房價偏高的大台北地區做起,由政府釋出捷運末端公有土地,並無償提供最長70年的地上權,由政府設定「現代住宅」標準規格,開放給家庭收入在一定金額以下及名下沒有任何房子的民眾申購。由於土地是政府無償提供,建商只需負擔興建成本,自可有效抑制房價。

此一政策構想顯然是要提供新建住房的誘因,讓中低所得者買得起房子,也讓受打炒房影響的建商有屋可蓋。

但問題在於,國內餘屋高達百萬戶以上,住屋問題並非供給不足,而是假性需求過高,房價大幅偏離正常水準,導致年輕人及中低所得者買不起房子。現在房價離正常水準還有一大段差距,政府卻急於將有限的公有土地無償提供出來興建新的住宅,豈非治絲益棼。

更讓人一頭霧水的是,政府平價住宅政策琳琅滿目,過去已有執行多年的國宅政策;去年為五都選舉,內政部已推出政府出地出錢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政策;營建署還有透過土地區段徵收興建「合宜(平價)住宅」的計畫。財政部國產局也有標售地上權為銀髮族、學生等蓋「公益住宅」的做法。

這些平價住宅政策,都是為了因應弱勢族群的住屋需求,但是,各種未經整合的住宅方案草率推出,畫大餅卻遲遲不能落實,反讓民眾對華而不實的住宅政策有愈來愈多的質疑。

最可議的是,政府在奢侈稅還未上路、打炒房效果尚未反映到高房價的關鍵時刻,居然大幅放寬青年購屋低利優惠房貸的限制,不僅取消貸款總額度2,000億元上限,而且准許財政部青年首購優惠可以搭配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專案,不再限二擇一,讓青年購屋最高可貸到720萬元。此一購屋優惠加碼措施,不僅意在放寬對房市的選擇性信用管制,而且無異於鼓勵青年跳入高房價的火坑。政府一手打炒房,另一手放寬優惠房貸,政策思維自相矛盾,政策效果自我抵銷,如此紊亂的政策作為,豈能讓人民信任政府?

我們必須提醒政府,居住正義必須建立在市場法則之上;政府的基本責任是在健全房市的運作,不讓投機買賣影響正常房價,剝奪人民居住的權利。當前國內房價的合理調整,是實現居住正義的必經途徑;在房價進行合理修正的過程中,出於選舉考量的加碼興建平價住宅及擴大青年優惠房貸措施,都不是健全房市的正確處方,也與居住正義的精神背道而馳,及早改弦易轍方是正辦。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聲明稿] 無頭蒼蠅般的住宅政策:「合宜住宅」與「現代住宅」毫無助於居住正義 100.5.5

無頭蒼蠅般的住宅政策:
「合宜住宅」與「現代住宅」毫無助於居住正義

面對高房價民怨,政府近來頻頻釋出各項政策方案,企圖彌補過去幾年縱容房地產飆漲所種下的反撲惡果。然而,我們卻發現政府的各項住宅政策並沒有核心理念與全盤規畫,內政部首先規劃「合宜住宅」與「社會住宅」,繼而財政部國產局推出已胎死腹中、設定地上權出租的「公益住宅」,今日經建會又推出設定地上權出售的「現代住宅」方案。除見各部會各吹各的調,經建會更明顯越俎代庖。興辦住宅本就不是經建會的強項,其在住宅政策上的角色職能,應是推行整體性的住宅政策、或協助內政部進行跨部會協調,而非為了拍總統馬屁,自行推出住宅方案。這種政策紛亂的現象,台灣民眾早就習以為常,是再一次的選舉前亂開支票。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聲明稿】嚴正駁斥建商立委的扭曲發言 100.04.28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住宅法草案」審議 

嚴正駁斥建商立委的扭曲發言

(4/28) 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住宅法》草案,我們對於多數委員贊成「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的共識感到欣慰;但同時,卻也發現以建商背景聞名的立委,用各種莫須有與錯誤的反對意見,來企圖阻撓不動產資訊透明化相關法案的審議。
首先,劉盛良立委指出「以實際交易價格來課徵土地增值稅,原本的平均地權條例將被廢掉;公告現值是我們好的制度,這也是台灣房地產能『欣欣向榮』的原因之一,不一定要依據國外實價的課稅方式」。他亦指出「有很多人認為在網路上公布門牌、姓名,擔心會受到威脅」,還有「條文修訂後,將來買賣時必須把錢交給不動產經紀人,等登記完成後,賣方才能把錢領回去」等等。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新聞稿] 「居住正義」霧裡看花: 實價登記及資訊公開速施行、住宅法速制定 100.04.27

 「居住正義」霧裡看花:
實價登記及資訊公開速施行、住宅法速制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週開始審議「平均地權條例」,本週一審議「地政士法」,並預計在週四 (4/28) 要審議及討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住宅法」。我們認為前述這些法案均是攸關平抑房價及落實居住正義的最核心項目,皆要建立不動產交易的實價登記與資訊透明機制,並分別對房地產市場產業鏈結中的不同身分-地政士、仲介、代銷、或交易的權利人及義務人進行要求 (請參考附件)因此,我們結合關心此議題的跨黨派立委及民間社團,透過本記者會共同提出我們的聲明。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Rosemann社會住宅演講-social housing 100.3.18

3月18日,社會住宅推動住盟、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內政部營建署共同合辦「社會住宅國際交流工作坊」專題演講,邀請尤根˙羅斯曼教授將分享荷蘭150年來社會住宅發展的經驗及案例,及對當前台灣社會住宅推動的提出建議,以供台灣未來政策方向之參考。

Rosemann社會住宅演講1


Rosemann社會住宅演講2


Rosemann社會住宅演講3


Rosemann社會住宅演講4

從反投機到無歧視的居住正義【聯合報╱社論 20110419】

從反投機到無歧視的居住正義

【聯合報╱社論】 2011.04.19 01:42 am

立法院迅速通過奢侈稅法,行政院可能提前至六月一日開徵。實施奢侈稅制的意義,其實不只在為飆漲的房價「退燒」,更代表了台灣政治思維進行了一次重要的修正:施政必須更向中間及弱勢調整,才能維持社會公平與正義於不墜。

以往談房價,執政者都以自由市場為藉口,諉稱沒有干預空間,而無所作為。事實卻是,有限的土地及房屋供給遭到少數財團的壟斷,再加上資本家、投機客的哄抬炒作,房屋市場變成薪資階級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奢品,甚至成為打擊年輕族群奮鬥意志的社會障礙;如此扭曲變形的房市,絕不容再坐視不管。馬總統宣示要捍衛「居住正義」,原因應也在此。

從這次立法過程看,外界原預期利益團體會有強烈的干擾,結果並未出現。這顯示,朝野立委都認知高房價已成為社會隱憂,也對民眾厭憎房價炒作的心情有深刻共識。值得玩味的是,政府不過藉奢侈稅對房地投機小試身手,即對房市交易產生了可觀的抑制作用,可見市場中以屋養屋的投機客多麼猖獗。要實現居住正義,執政者可以運用的政策工具還很多,未來必須透過稅制及交易價格認定制度的改革,繼續推動房地價格結構的合理化。

例如,這次奢侈稅未將預售屋納入,無異留下一大漏洞。財政部門可擴大清查交易紀錄,來補課這類炒手的交易所得;但如果成效不彰,投機客繼續利用此一漏洞賺取暴利,立法委員仍應修法將預售屋納入。再如,現行公告地價制度極不合理,遠遠低於實際市價,造成土地增值的計算嚴重失實,尤其是圈地養地的財團享受巨額暴利,卻不必將之回饋給社會。這項制度有必要逐步調整,把國父提倡的「漲價歸公」精神找回來。

所謂「居住正義」,說易行難,這其實也不只是政府的工作,而需要社會大眾共同的理解與投入。以台北市正在推動的「社會住宅」為例,不論是在市中心規劃的「小帝寶」,或預定在木柵郊區興建的住宅,都遭到當地居民的強烈抗議,反對設在當地。這或許是區位選擇不當,或者是市府未做好溝通協調;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反映了市民對於社會住宅的排斥與不信任,認為社會住宅將影響整個社區的房價市值及居住品質。

這種「別在我家後院」的心理,其來有自,但並非無法化解。重要的是,政府要拿出有說服力的社會住宅興建及管理計劃,來爭取社區居民的認同支持。同樣重要的是,民眾要放寬自己的心胸,放下階級高低乃至貧富差異的差別心,來迎接不同住房政策下的鄰居。只有在無歧視的氛圍下,才是建立社區共同體、實現居住正義的終極樂園。

經常往來兩岸三地,或有跨國生活經驗的人都會注意到,台灣是一個階級較不分明、社會相對公平的國家,這是值得我們驕傲的成就。但近年產業發展的失衡,加上稅制的重商、房價的過度炒作,正逐步將原有的公平帶向失衡,才如此讓人憂心。政府此時推出奢侈稅,除了打擊投機、穩定房價,更宣示了政策上轉向「照顧弱勢」的意涵,這個從「富」到「均」的變化,值得繼續推升。

奢侈稅的推動,只是實現「居住正義」的一小步,對台灣整體社會正義觀念的改變,卻是一個大啟發。對政府而言,這顯示執政者在政策上有很多積極角色可以扮演,不能以奢侈稅為已足;對投機客而言,這意味短期炒作可以休矣,請尋找別的標的去投資;對建商而言,要打造更合理、人性而合宜居住的房屋,不要再一味誇耀豪奢及高價;對一般民眾而言,要理解無殼蝸牛及通勤族的痛苦,請給社會住宅一個機會,不要用異樣眼光看待其間居民。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282015.shtml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活動訊息】蝸牛與帝寶--台灣貧富差距圖像,民間團體號召51為「反貧困」而走 100.4.13

蝸牛與帝寶--台灣貧富差距圖像
民間團體號召51為「反貧困」而走

近日幾件看似微小的社會事件:單親媽媽到超商行竊牛奶、餅乾,說是為了給孩子吃;瘦弱的單親爸爸菜市場行竊,因為答應帶女兒到速食店吃飯;一對母女燒炭自殺,留書房東道歉積欠兩個月房租,母女身上只剩80元…,對比台灣GDP首次突破兩萬美元的新聞,經濟成長下的窮人姿態,令人不勝唏噓。我們不希望法國「悲慘世界」小說裡:「貧窮使男人潦倒、飢餓使女人墮落、黑暗使孩子羸弱…」這樣的情節在台灣蔓延,因此,由勞工團體號召,結合社福、青年及稅改、住盟等團體,決定一起為「反貧困」而走,4月13日帶著象徵背負住宅壓力的蝸牛來到全台最貴豪宅帝寶前高喊「反貧困、要尊嚴」、「落實居住正義」,並邀請民眾5月1日一起響應「反貧困51大遊行」活動。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學習荷蘭和諧共榮,樂住社會住宅

學習荷蘭和諧共榮,樂住社會住宅

崔媽媽基金會公關企畫 黃永達
100.3.28

房價日益高漲,貧富差距擴大的今日,民怨逐漸沸騰。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崔媽媽基金會於日前(3/18)在台大集思會議中心合辦「社會住宅國際交流」專題演講,邀請國際知名的都市規劃與更新學者,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設計與環境學院客座教授Jürgen Rosemann,分享荷蘭社會住宅推動經驗與案例,並對台灣未來的住宅政策提出建言,提供國人不同的思考角度。

居住是人權
「社會住宅」源於19世紀的歐洲,是針對都市化過程中住宅短缺引起的諸多社會問題,所設計出的因應政策。社會住宅多由政府或民間非營利團體所擁有、興建並營運,強調房屋只租不賣;並以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租給中低收入者、老人、身心障礙者等。

Rosemann教授指出,由過去「市場失靈」的經驗來看,自由市場已無法提供可負擔的足夠住屋,予城市新興的中下階層。基於「居住是基本人權」,使人人都能覓得合適的居所,是社會應確保的共同義務,所以應從非市場面的角度發展出符合「分配正義」的社會住宅政策。
多元開放最融合

一般台灣民眾談到社會住宅,總是貼上「貧民窟」、「弱勢住宅區」的標籤。Rosemann教授說,若限定只有特殊族群才可申請入住,的確容易因有限的營運成本、低品質的居住環境,以及弱勢者過度集中居住,導致社會住宅無法融入社會,造成治安、衛生等問題,落入遭社會隔離的惡性循環;而在對廣大中收入民眾開放的社會住宅,不同階層同住,共享公共設施,居住品質更高,達到社會融合的功效。

要永續經營,財務槓桿需平衡
來自荷蘭的Rosemann教授表示,荷蘭的社會住宅也是跨族群混居,補貼則視個別對象決定,且大多只做為政府的借貸,日後由租金收入償還。從某年度起,隨著經濟發展而提高的租金收益將高於年度成本,淨利用以償還貸款,或投資下一個社宅計畫。這種運作模式,形成一種幾可自給自足財務系統。

至於社會住宅的運作,已實行150年的荷蘭是由政府提供土地,銀行或政府提供貸款;由「住宅法人」興建,並於政府監督下營運。住宅法人可分二種:住宅協會由住戶組成;而住宅基金會為政府或非營利組織所有。

獲利歸公,才能避免炒作
為防止房地產投機現象,除前述可攤還式的財務計畫,及利潤必須用於社會住宅之外,政府應扮演主導的角色,以整體性的視野規劃土地,並公開資訊,積極讓民眾參與,使公共政策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

關鍵在「空間設計」,及後續社區經營
台灣弱勢者在大眾眼中,一直是貧窮、髒亂、擾亂安寧的代名詞。Rosemann教授以荷蘭成功的「多樣性」社會住宅為例,社區的設計上,不僅外觀上刻意使社會住宅與自有住宅雷同,也將住宅與商業、文化活動進行「機能性混合」,如此有助於社會融合,更能增進居住品質。

(圖1:東側港區─KNSM eiland,在此個案,幾已無法區分出哪些是高價住宅、哪些是社會住宅,兩者已經融合在一起。圖片提供:Jurgen Rosemann)

(圖2:東側港區─混居式單棟住宅,因造型奇特當地暱稱其鯨魚The whale,為其中部分單元為社會住宅,部分單元為自有住宅。圖片提供:Jurgen Rosemann)

Rosemann教授特別強調,良好的社區空間設計,可有效克服一般人對社會住宅的疑慮,對城市的發展絕對有正面的影響。

最後,針對台灣對社會住宅日漸熱烈的討論,Rosemann教授建議國人,在規劃試點政策,以解決台灣急迫的住宅問題時,他國經驗值得做為借鏡,但一定要先仔細審視自身社會的情形。

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

荷蘭150年台灣1年,社會住宅國際觀最好的起點—荷蘭(3/18社會住宅國際交流專題演講新聞稿)

荷蘭150年 台灣1年
社會住宅國際觀 最好的起點—荷蘭


什麼是「社會住宅」?在五都選前的紛擾中,我們看見從政府到民眾是各自解讀,除了本聯盟(住盟)不斷透過網路及記者會宣導,3月初郝龍斌市長率領官員、媒體朋友參訪鄰近國家香港、新加坡取經,也讓台灣民眾看見社會住宅可以是城市的地標,是居民的幸福和驕傲;同時,新北市府也與住盟共同邀請日本學者延藤安弘教授、水內俊雄教授等專家演講,了解日本如何透過學者、專業都市規畫及建築師、公益團體與居民溝通,在政府採取協助的立場下,達到老舊社區重建或空餘屋再利用來改善弱勢者的居住品質。

除了亞洲發展經驗,歐洲是社會住宅的發源地,荷蘭更擁有高達34%的社會住宅比例,使人人都有合適的居所,社會少見歧視現象,荷蘭與臺灣在人口、面積有相似之處,國土同樣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在歐洲是人口密度第二高的國家,居住也集中在西邊,荷蘭社會住宅有150年的發展歷史,是一個資本主義市場運作的國家,住宅政策卻擁有社會主義福利思惟,土地大部分為國有。

3月18日,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社會住宅推動住盟共同合辦「社會住宅國際交流會議」專題演講,邀請營建署葉世文署長蒞臨致詞,台北市陳威仁副市長與新北市許志堅副市長也共同與會聆聽。本場演講除政府相關單位人員參與外,同時也吸引各界關注,包括城鄉發展、建築及都市規劃等科系師生、仲介業者、建築師、工程顧問公司、社福工作人員等,140人場地,座無虛席。

講師尤根˙羅斯曼(J?rgen Rosemann)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設計與環境學院客座教授,曾任荷蘭台夫特科技大學(TU Delft) 建築學院教授、學院院長,荷蘭政府顧問、德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顧問,現同時為國際城市論壇 (IFoU) 主席。是歐洲城市住宅、規劃和更新方面的知名學者,曾主持或參與德國、荷蘭、奧地利等國眾多的城市規劃和更新專案,並對歐洲、美洲、亞洲的城市演變、發展和規劃有深入的研究,出版許多專著。

此次演講,尤根˙羅斯曼教授將分享荷蘭150年來社會住宅發展的經驗及案例,及對當前台灣社會住宅推動的提出建議,以供台灣未來政策方向之參考。

20110318-公視中晝新聞-荷蘭150年社宅經驗 混合居住最好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邀稿文章】社會住宅:消除城市居住的界線 100.03

社會住宅:消除城市居住的界線

黃瑞茂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
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
林育如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執行秘書

高房價VS社會住宅
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興起至今,政府一直無法解決高房價問題,除涉及土地、租稅、金融政策等複雜問題外,不管執政者是哪一政黨,對這根深蒂固的土地、資本、權力結構之思維都相同,再加上包裹著緊密的政商結構關係,都是政府無法在短時間內能夠改變破除的。

進入2009下半年,台灣經濟從無薪假的窘境中復甦,房地產市場再度熱絡,房價漲幅在短時間內急速升破50%,民怨榮升榜首,20103月無殼蝸牛運動也再度伺機而動,走上街頭要求政府正視高房價問題。於是行政院經建會4月即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其中一課題為「協助輔導中低收入戶及受薪階級,提升購()屋能力」,但吊詭的是,房價民怨最高的北二都,其房價負擔壓力超標,台北市更顯示「極度嚴重」,試問,如何讓中低收入戶與一般的受薪階級有能力購屋?又是否能保證不會因為負擔房屋貸款而影響生活品質?但事實上,僅是延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內容,了無新意。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演講訊息】荷蘭社會住宅國際交流專題演講3/18-歡迎報名與宣傳

[社會住宅國際交流專題演講]

共同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講題:歐洲(荷蘭)的社會住宅─給台灣的啟示
講者:尤根˙羅斯曼(Jürgen Rosemann)

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設計與環境學院擔任客座教授,曾任荷蘭台夫特科技大學(TU Delft) 建築學院教授、學院院長,荷蘭政府顧問、德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顧問,現同時為國際城市論壇 (IFoU) 主席。是歐洲城市住宅、規劃和更新方面的知名學者,曾主持或參與了德國、荷蘭、奧地利等國大量的城市規劃和更新專案,並對歐洲、美洲、亞洲的城市演變、發展和規劃有深入的研究,出版許多專著。

時間:100年3月18日(五)10:00-12:00
地點: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參加對象:關心社會住宅議題者,皆可報名參加。因場地座位有限,人數上限為120人,報名即日起至3/15日止。
報名方式:報名請附上:姓名、單位、職稱、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寄至snails@tmm.tw,謝謝!

※活動聯絡人: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林育如 02-2364-6346、0966-674255

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邀稿文章】社會住宅在台灣的實踐之路 100.2.15

社會住宅在台灣的實踐之路
轉載自 新台灣社會14期
作者:林育如/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