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聯合報╱社論】社會住宅需要社會支持

社會住宅需要社會支持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055089.shtml
【聯合報╱社論】 2010.12.25 02:16 am

在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的「社會住宅」,保障了國民的基本居住人權;怎料良法美意移植到台灣,卻命運多舛。在不恰當的時間上場(五都選戰),以不恰當的方式問世(成了候選人尬場的政治操作);選後打鴨子上架,卻惹得居民反彈、建案停標。

選上的首長忙不迭保證「居民反對就不蓋」,眼看即將演成官民拉鋸戰;沒選上的政黨補上一槍:「選前騙票、選後跳票」,諷刺「社會住宅」在政治操弄下,已變成「芭樂票」。若依目前官民已亮的底牌,為台灣「社會住宅」的未來卜個卦,恐怕會得到「此路不通」的答案。然而,這難道是必然無可避免的局面嗎?

在五都選舉期間,民間團體瞄準台灣高房價沉痾推出的「社會住宅」主張,果然引起社會共鳴,候選人背書,馬總統更立即交辦。在都會區「搶票」考量下,內政部選定數處興建「社會住宅」;選後,經建會、財政部等單位也推出帶有社會性質、不同名目的「公益住宅」、「合宜住宅」等。

只是,好的政策,如同烹調好菜,往往需要時間慢煮細熬,凝鍊出社會共識,才能水到渠成;若追求速效,只怕會「呷緊弄破碗」。把成功行於歐陸的「社會住宅」放到前有「國民住宅」、低收入「平價住宅」失敗歷史脈絡的台灣,就更需多一道「清除錯誤印象」的手續,才能在人民心中為「社會住宅」建立一個公平的討論起點。

四十年前的國宅及後來的平宅,若非未限制只租不賣,落得迅速轉手牟利;或者無視於居住者無力自我管理,放任社區破敗,只求將社會邊緣人全部收攏在此,與社會隔絕,便算了事,住戶自也少能脫貧。當然,由此「公營住宅」就與「貧民窟」畫上等號,民眾也有了「公營的房子拉低社區品質,搞壞房價」的刻板印象。

無怪乎日前郝龍斌主持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社會住宅座談會時,居民抗議不斷;並建議乾脆拿來蓋公園、種綠樹,也比社會住宅好得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在內湖準備BOT的「銀髮住宅」,反對力道竟導致停標;居民反對理由是「將導致外籍看護充斥、救護車整夜進出,擔心房價會下跌」!

這類偏頗心態,與過去身心障礙者的「團體家園」要回歸社區所面臨的困難如出一轍;但藏在「治安」、「居住品質」背後的真正理由,其實都是「房價」!

高齡化的台灣,哪個社區可能沒有老人?十七萬名外籍看護正代替我們照顧家中失能的長者,是我們該感謝的對象,若非歧視,房價又怎會因此下跌?若真要多留綠地以降低社區人口密度,但同一社區的都更案將比社會住宅引來更多新人口,豈不是該率先停止都更?

人民偏執的心理是新政策推出時,最該解套之處。執政者該做好功課,清楚告訴人民:社會住宅不是平宅,也不是國民住宅;它不只是蓋好一整批房子,大量遷入弱勢者;而是以適度分散、混居的模式,提供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單親、婦女等如你我一般的族群,在人生過渡期以平價租得一個合宜的安身居所。

在建築設計與空間品質上,「開國際標」競圖正是社宅的國際趨勢。如西班牙的社會住宅請來各國建築大師比圖,國人熟悉的伊東豐雄也在其中。以大師的招牌保證,再加上社福與管理團隊進駐,消除標籤化問題,自可降低形成都市之瘤或拉低房價的疑慮。

疑懼、偏見來自無知與自私。在「社會住宅」的推動上,我們需要政府為資訊不足的民眾,打開世界之眼,展現「社會住宅」的具體藍圖;只靠政府官員幾句「民眾毋須過度擔心」或是「居民反對就不蓋」,民眾如何能夠信賴政治保證,社會進步意識又怎能憑空達成?

社會住宅若欲實現,政府要有決心及能力;但民眾也要有開放的眼界與成人之美的胸襟。社會住宅不止是人權與人道的必要措施,也絕非囤積弱勢族群的倉庫,而是國家社會扶助一個平常公民邁向人生改善的美麗方案。社會住宅需要社會支持!

2010-12-26公視晚間新聞(朱立倫:推動社宅 從租金補貼開始)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從小帝寶爭議談弱勢居住權!!”–「2010臺灣社會住宅論壇」

“從小帝寶爭議談弱勢居住權!!”–「2010臺灣社會住宅論壇」

主辦: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合辦:世新大學台灣社會研究國際中心、台灣社會研究學會

時間:2010年11月14日(日)14:00-17:00

地點:信義公民會館(四四南村)–D館(社區館)

   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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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10月13日馬總統宣示推動後,這個月來社會住宅成為臺灣的熱門議題。

但面對著全然漠生的概念及從未有過的實踐經驗,臺灣對社會住宅的沸沸揚揚論

辯也憑著各自想像而展開。尢以郝市長拋出將在空軍總部(小帝寶)興建社宅的

議題引爆更彰顯出各種價值矛盾的關鍵。

  究竟社會弱勢者是否有權居住在都市中心精華區,本次社會住宅論壇將邀請

跨領域的學者從思想、經濟、社福、都市發展等觀點進行解構。


◆主持人

 彭揚凱(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

◆與談人

 華昌宜(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題目:論社會住宅論述)

 趙 剛(東海大學社會系/台社社員,  題目:社會權論述的路障)

 徐進鈺(台大地理系/台社社員,    題目:市民城市權論述的建構)

 黃麗玲(台大城鄉所/台社社員,    題目:台灣都市政策的自由化與財團化)

 陳怡伶(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題目:台灣過去公有住宅與貧窮歧視)

 王增勇(政大社工所/台社社員,    題目:從社會工作看貧窮汙名化)


報名聯絡: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林育如(02)2364-6346, 0966-674-255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新聞稿】社會住宅的命運和機會-公聽會新聞稿與結論99.10.29

[公聽會新聞稿]

台灣都會地區的高房價民怨帶出了國內對社會住宅的熱烈討論,社會住宅聯盟拜會北市和新北市候選人後也獲得台北市和新北市國、民兩黨候選人的積極回應,紛紛推出社會住宅政策。另外,郝市長曾丟出「小帝寶」要蓋社會住宅、青年住宅的議題,前天又改成要蓋「公營住宅」;國產局也說用公益標售地上權方式在台北市要蓋銀髮族和學生出租住宅;內政部營建署也號稱要保留合宜住宅的5%作為出租住宅。

不僅主管機關紊亂,政出多門,各種住宅定義也差異甚大。國產局公益標售銀髮族、學生住宅,銀髮單人房租金上限20000、雙人房30000;學生一坪不超過1200,銀髮族如果夫妻一個月可以付30000元房租,還算是社會弱勢嗎?學生租個八坪就要9600百元,這樣算便宜嗎?怪不得招商時來了上百家業者。

事實上,民國93.2.13行政院修正核定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社會住宅與社區營造章,已經訂出五個政策方向:

(一) 為保障國民人人有適居之住宅,政府對於低所得家庭、身心障礙者、獨居或與配偶同住之老人、受家庭暴力侵害之婦女及其子女、原住民、災民、遊民等家庭或個人,應提供適合居住之社會住宅,其方式包括以長期低利貸款協助購置自用住宅或自建住宅,或提供房屋津貼補助其向私人承租住宅,或以低於市價提供公共住宅租予居住,以滿足其居住需求。
(二) 政府應結合民間力量,以各種優惠方式,鼓勵民間參與興建各類型之社會住宅,作為非營利用途。
(三) 政府應於都市計劃中配合劃設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政府提供之社會住宅應保留一定坪數作為社會福利或社區活動之用。
(四) 政府應補助低所得家庭維修住宅,以維持其所居住社區可接受之居住品質。
(五) 政府應保證社會住宅所在之社區有便利之交通、資訊、社會服務等支持系統,以利居民滿足生活各面向之需求。

社會住宅的法源是住宅法,原住宅法草案因立法院跨界不連續而回到行政院重新研議,不過政院版的住宅法草案卻至今遲遲沒有提到立法院。造成社會住宅之定義、主管機關不明,社會住宅的評估、計畫、興建、管理、服務、配置、資源取得等政策執行取得法律授權。因此聯盟呼籲行政院住宅法應盡速提到立院進行審議。

經建會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及營建署「100-103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也未納入社會住宅的推動。但馬總統接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代表成員後,隨即宣佈要國防部和財政部國產局釋出土地,並要求內政部在十月底前提出社會住宅的政策推動方向。陳節如委員認為社會住宅有許多必須被細緻研議的地方,倉卒對外宣告只會讓社會住宅的推動遇到社會更大的污名化的阻力。且在有限的土地資源,到底哪種社會或經濟弱勢者必須被優先照顧,也應該有更多的社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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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結論]


一、 行政院對社會住宅政策之推動不宜急就章式地亂開支票,而應有規畫、按期程推動。

二、 社會住宅之規劃應依經濟弱勢、社會弱勢者的居住需求,以及土地之可得性規劃,採集合式與分散式興建均可。但不宜將社會住宅興建集中在偏遠郊區。

三、 為及早確定社會住宅之定義、主管機關,並促使社會住宅的評估、計畫、興建、管理、服務、配置、資源取得等政策執行取得法律授權,建請行政院盡速完成住宅法草案研擬,並送立法院進行立法作業。

四、 配合社會住宅之政策推動,建請經建會就「健全房屋市場方案」、營建署就「100-103年整體住宅政策實施方案」重新檢討,並將社會住宅納入具體推動方案內。

五、 建請內政部於社會住宅政策規劃期間應邀集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就不同社會弱勢及經濟弱勢需求人口所需之社會住宅類型,包括:一、不需協助居住形式;二、在宅支持居住形式;三、照顧住宅居住形式等類型進行討論。並針對各種社會住宅類型的入住對象、住宅格局與設施、經營管理、相關福利服務輸送機制等議題進行研議。

六、 請內政部於二個月內邀集相關部會、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就以下議題進行研議討論,並將會議結論送委員辦公室:

1. 社會住宅服務對象需求調查:請內政部儘速針對各社會福利法規規定之社會及經濟弱勢者,住宅現況及需求,進行調查及統計評估。

2. 補貼制度規劃:建請內政部彙整現行營建署主責之各項利息、房租補貼方案,及各社會福利法規對於社會弱勢及經濟弱勢之各項住宅補貼規定,進行社會住宅的補助制度規劃,並提出對象之資格、補貼方式之評點原則。

3. 興建模式評估:建請營建署針對不同形式的社會住宅興建模式,邀集地方政府進行可行性評估,包括:政府興建政府經營、政府興建民間經營、政府提供土地獎勵民間興建並經營等模式進行比較。

4. 權責機關確認: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請內政部就後續推動之中央主管機關及各部會之權責、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分工進行商議確認。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小帝寶能不能當社會住宅? (華昌宜 99.10.20)

小帝寶能不能當社會住宅?

作者 華昌宜
轉載於 中國時報 99.10.20

台北市最近建議將空軍總部一地(外界稱之為小帝寶)用於興建社會住宅,引起熱烈討論,不過多認為此地應作更有效利用。似乎此二目的不能兼達,此事值得探討。
 
首先應澄清,社會住宅旨在補貼弱勢人民租用一定水準以上房宅。其方式除傳統之由政府興建供應外,亦有替選方案,國外發展之租券辦法尤其值得參考。低收入戶以其不同貧困程度得向政府購買不同優惠之租賃補貼券,然後自選經政府認可合於一定水準之租房使用此券,房東將此券向政府贖回現金。優點甚多:政府可利用市場免除了取地、興建、和管理,補貼透明公開。更重要的是受補貼者得自選其合適房宅及區位,他們也因不可辨識而免除被標韱化,更不會因集中居住而負面影響了鄰地。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聲明稿】馬上推動社會住宅 住盟將持續監督 99.10.14

馬上推動社會住宅 住盟將持續監督
-住盟針對10/13拜會馬總統 & 10/14行政院長政策聲明之回應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一行共12個弱勢團體代表,昨日(10/13)赴總統府拜會總統 馬英九。此行本聯盟目的在於,要求提高台灣社會住宅比例,加速住宅法立法,成立跨部會專責單位等,催促中央政府應有指標性的政策宣示,由馬總統帶動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提高台灣社會住宅比例,保障弱勢居住權,而今日(10/14)行政院長也針對 馬總統的承諾作出政策回應。

馬總統面對本聯盟的訴求,首先說明目前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相關政策措施,強調政府與民間對於推動社會住宅的看法一致,願意積極解決弱勢族群居住問題,但重點在於如何規劃與進行,以達到國人對公義社會的期待。

為什麼需要社會住宅?(華昌宜 99.10.14)

為什麼需要社會住宅?

作者 華昌宜
轉載於 中國時報 99.10.14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3日舉行第一屆台灣「世界人居日」活動記者會,台灣的弱勢代表莊馥華(前)朗讀祝禱詞,祈願弱勢兒女如常人擁有平凡的家,並持續提倡「擁有安全的住所是基本人權」的觀念,要求政府重視與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王遠茂攝)
 
馬總統在昨天接見了推動「社會住宅」的各界代表,表現了對此課題之重視,然而未來成效,端看政府的實際政策措施。在房價日益高漲,貧富差距擴大的當下,社會住宅政策實是執政者不能回避的議題。
 
社會住宅一般指的是公部門以動用資源補貼興建的租賃住宅,使弱勢人民得以低於市場之租金住用。故其中三要素是補貼、租賃、及弱勢住戶。在此定義下台灣迄今僅有台北市社會局的一批住房以及各縣市為量極微的一些出租國宅可計入,總數不及台灣住宅量的○.一%。相較之下,歐盟各國平均量為一四%、美國六.二%、日本六.一%、新加坡八.七%、香港二九%。我國之不顧社會住宅可謂全球特例。

民間籲政府 推"只租不售"社會住宅(2010-10-13公視晚間新聞)

社會住宅租給弱勢 馬允諾推動 -民視新聞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新聞稿】 請問 馬總統:政府願意推動「社會住宅」嗎? 99.10.13

請問 馬總統:政府願意推動「社會住宅」嗎?

我國於2009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 馬總統發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確認此聯合國二公約條文具有國內法的效力。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第1款載明:「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承認為此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明白宣示住宅是一種基本人權,且國家必須「保證實現這一權利」。

然而在貧富差距創新高、高房價民怨不減的今日,台灣的弱勢者卻深陷居住困境之中,於是我們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代表弱勢者高喊「我要社會住宅」!這焦慮急迫的聲聲呼喚,在此刻似乎得到了馬總統的關愛眼神。

本聯盟將親赴總統府拜會 馬總統,就「社會住宅」議題當面請益。這一場會面, 馬總統與相關部會首長如何回應社會住宅訴求?願意給予什麼承諾?值得社會各界關注。

因此,在會後,本聯盟將對媒體朋友說明拜會結果以及我們對政府回應的看法,在此邀請媒體朋友們前往關心了解政府的誠意與決心。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什麼是社會住宅 Q&A

Q1:「社會住宅」是什麼?

A: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在歐洲又稱「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更強調其「只租不賣」的精神),簡單的說是指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Q2:為什麼會有「社會住宅」?

A:社會住宅從歐陸出現起已超過百年的歷史,是源於都市化過程中住宅市場供需機能之侷限性,致使中低所得者買不起住宅,引起社會矛盾與政治衝突,或造成諸如個人健康、家庭離散、就業、教育、社區整合、環境衛生、治安等社會問題,經過諸多社會改革倡議後,最後採行以政府扮演起住宅市場外的補救角色,以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來解決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

迄今,「社會住宅」業已成為先進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住宅政策重要一環,以下簡要條列各國公有社會住宅占住宅總量比例:荷蘭 34%、英國 20%、丹麥 19%、芬蘭 18%、瑞典 18%、歐盟平均 14%、美國 6.2%、日本 6.06%、香港 29%、新加坡 8.7%。


Q3:「社會住宅」提供照顧的對象是哪些人?

A:社會住宅提供照的對象為弱勢人民,大略可以分為三類:①社經弱勢(在社會中,因種族、職業、性別、性取向...等,因此於經濟上較無法支持目前租賃或購置住宅的民眾,如中低收入者、原住民);②身心弱勢(於精神上、生理上、心理上有障者,如智能障礙、肢體障礙、精神障礙者等);③階段性的弱勢(如家暴婦女、災民、遊民等,在有些國家對象甚至擴大至青年、學生等)。


Q4:社會住宅如何能照顧不同弱勢對象(如老人、身障、原住民等)的居住居求?

A:鑑於弱勢對象有其差異與不同需求,社會住宅將會藉由妥適的硬體空間與軟體服務來照顧滿足。在硬體空間上,社會住宅非單一形式、大小的集合大樓,僅使所有的弱勢者集中居住,而是在住宅空間的規劃設計上配合各類弱勢者的居住需求,如提供無障礙空間設施,以滿足如身障者、老人等族群的使用;尊重原住民文化的傳統空間形式。另在空間大小的規劃上,針對單身獨居、單親帶著孩子、小家庭等,配合提供不同大小的居住房型。

在軟體服務上,社會住宅不僅只提供空間的居住,還會有配套的軟體社會福利服務,即因應弱勢對象引入不同的服務需求,協助其在居住穩定後,就學、就業、醫療等各生活面向上也可以得到資源,確保其維持一定生活品質。


Q5:「社會住宅」與早期政府所推的「國民住宅」有何不同?

A:「國民住宅」乃是政府過去因應房價上漲,為滿足國民購屋置產需求而興建低於市場價格的「出售式」住宅,為一次性住宅投資政策。但由於興建數量不多(僅占住宅總量 3.5%)致使效果有限,更因低於市場價格經脫手便可獲利,造成了所謂「國宅樂透」的扭曲現象。以及,縱使國宅低於市場價格,仍屬中收入所得家庭才有能力購買,對弱勢家戶來說仍是無法負擔。

相對地,社會住宅強調的是「只租不售」,不是用來解決民眾置產問題,而是為了照顧困難於市場上覓得居所的弱勢者,以低於市場租金及多元住宅型態,並搭配社會福利措施的介入,是一種永續循環性的住宅公共投資。


Q6:台灣弱勢人民居住問題很嚴重嗎?

A:台灣歷任政府的住宅政策,是建立在「住者有其屋」與「市場萬能」這兩組意識型態上,因此所有的措施,都是驅使人民節衣縮食成為「買得起」的痛苦屋奴。相對的,對於「買不起」的弱勢人民之居住問題,則是長期漠視、依據本聯盟初步推估,這些台灣的弱勢人民數量約占全國總戶數為 16.50%。

面對當前房價飆漲與所得分配惡化形勢,他們除了飽經「買不起」「租不起」的經濟壓力外,更遭受「進不了」「住不了」等等空間歧視與社會排除。因此,台灣弱勢人民居住問題的確很嚴重!

該數據對象包括低收入者、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者、家暴與性侵害者、AIDS、平地原住民、遊民等弱勢族群,然尚未計入單親、災民、中低所得者、失業勞工、離家就業青年等新弱勢族群。


Q7:弱勢人民居住問題是政府的責任嗎?

A:住宅是一種基本人權,已為歐美先進國家之普遍共識,也載明於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11 條第 1 款:「…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

又我國於 2009 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發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確認上述公約條文已具有國內法的效力。因此,政府的確有責任要「保證實現」弱勢人民有足夠的「住房」權利。


Q8:照顧弱勢人民為什麼不是採補貼方式而是要提供社會住宅?

A:對於部分弱勢人民,的確可藉由(租金、貸款)補貼使其於住宅市場解決居住問題,然而,仍會有許多經濟與社會弱勢者居住問題是無法透過補貼來解決,這包括了找不到合適的居所(如獨居老人、肢體障礙者需要完善無障礙空間),遭歧視排擠(如精障、智障、愛滋病患者),以及因應緊急危難(如災民、家暴與性侵受害婦女的庇護安置)等。

也就是說,除了以租金補貼照顧部分經濟弱勢居住需求外,針對其它市場無法提供滿足的弱勢居住需求,還是需要透過提供社會住宅來解決因應。


Q9:不是已經有公有出租住宅為何還要社會住宅?

A:過去政府的確也提供若干符合社會住宅定義的住宅,包括了平宅、出租國宅、婦女庇護住宅、老人住宅、原住民住宅等,然其數量極為有限,總計僅佔全國住宅總量 0.08%,以文明國家標準來看,這是何其可恥的數字!因此,台灣當然是需要社會住宅!


Q10:台灣需要多少數量的社會住宅?

A:由於政府長期以來對於弱勢居住問題的漠視,台灣目前並沒有針對各個不同弱勢對象居住現況的官方調查統計資訊,更遑論推估出較準確的社會住宅需求數量。因此,政府應將弱勢人民居住現況與需求調查列為當下優先工作。然鑑於台灣現有社會住宅數量僅僅佔住宅總量 0.08%,這毫無疑問遠遠低於實際需求,故必須興建已殆無疑義。為凝聚目標並給政府有明確壓力,本聯盟提出以占全國住宅總量 5%為現階段最低標準,其估算依據為:弱勢家戶比率(16.5%)×無自有住宅比率(30%,事實上弱勢居民無自有住宅比率應高於此值)≒5%。


如何興建與管理社會住宅?

Q11:都市地狹人稠哪裡有土地來興建社會住宅?

A:雖然台灣都市土地有限,但事實上政府(中央、地方、國營事業)仍掌握一定數量公有土地,因此只要調整公有土地不當標售政策,優先釋出合宜用地供社會住宅興建之用,另配合都市計畫變更、市地重劃、都市更新、聯合開發要求回饋社會住宅等作法,應可取得顯著成效。

以台北市為例,依據市政府委託研究指出,僅針對市有公有土地(資產)檢討,便評估可於未來八年新增 9000 戶公有出租住宅單元,讓北市社會住宅佔住宅存量比例由 0.6%提升至 1.53%。若可將台北市之國有、國營事業公有土地一併納入檢討評估,顯見可興建社會住宅數量可進一步提高。循此作法,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等城市同樣也能找出土地來興建社會住宅。


Q12:政府財政是否能負擔「社會住宅」興建與經營?

A:台灣都市住宅最昂貴的成本在於土地,因此只要政府運用公有土地或配合其它規劃手段,事實上只要負擔社會住宅營建成本(每坪約 8-10 萬)即可,且由於是「只租不售」故土地是可永續運用,從國家財政長遠角度來看是比低度閒置或一次性出售消耗更為合理。

又推動興建社會住宅固然為政府的責任,並非意味要承攬下所有興建與管理維護工作,依據國外經驗,可採貸款及補貼來鼓勵第三團體、民間業者參與興建(如荷蘭、德國),以及積極支持非營利團體介入經營管理,透過這些作法,也能有效降低政府財政負擔,並使社會住宅提供更多元的福利照顧。


Q13:社會住宅是否容易形成貧民窟或被標籤化的弱勢住宅區?

A:早期興建之社會住宅的確出現過這樣的問題,以過去台北市興建 5 處提供低收入戶居住的「平價住宅」為例,由於當時規劃設計標準偏低,且集中大量貧戶居民居住,加上配套社會福利措施與住宅物業管理不足,致使環境日趨破敗,住戶也少能脫貧離開。

為避免此現象,各國早已在就社會住宅興建方式做調整,目前國際上公認比較合宜的作法是,讓社會住宅以適度分散、混居的模式,而不再是大規模集中設置,同時在建築外觀設計與空間品質力求提升,來融合周圍的住宅社區消除標籤化問題。因此,未來台灣興建社會住宅也應採行此作法,而不要再重蹈讓弱勢居住被標籤化的覆轍!


Q14:社會住宅會不會造成過度依賴的資源不公現象?

A:為了使社會住宅發揮最大功用,而不會造成過度依賴等資源不公現象,在入住制度設計上,絕對不是齊頭式、靜態式的福利資源分配,而會因應不同弱勢對象的居住需求、特性,設定不同的條件與管理方式(如租金、租期等),使其能分別滿足短中長期與臨時性等多樣弱勢居住真實需求。

舉例來說,對於如災民、失業勞工等階段性弱勢對象,對應的是臨時性或是短期的社會住宅服務;而對於如智能障礙、貧困獨居老人..等絕對弱勢對象,提供的就應是長期、甚至是配合其生命週期的社會住宅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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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3公視晚間新聞(社會住宅聯盟籲 -公地建屋租民眾

台灣「社會住宅」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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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心中無人民,奈人民何?

–讓每個弱勢人民有安居權利

說帖單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發起團體:少年權益聯盟、老人福利聯盟、伊甸基金會、社區居住聯盟、社會福利總盟、康復之友聯盟、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勞工陣線、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勵馨基金會
日期:2010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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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成立祝禱詞

家,生命安頓之所。居住空間,靈魂藏身之處。住宅安歇著漂流的身體,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焉成立。

常人生活,是最豐潤素樸的生活。住宅法與國家住宅政策之虚實,調節著生命氣息之躁緩。資本市場狂吠而去之時,公義之鐘當響遍大地。

祈願弱勢兒女如常人擁有平凡的家,互為社區好厝邊。祝禱海洋台灣,容納百川,展現共同生命的飽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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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高房價已是全民之痛、民怨之首
當前台灣高房價現象已成為全民之痛,更是民怨之首。依據營建署剛完成的「房價負擔能力計算方式與國際各國比較」研究,台灣有超過2/3縣市房價所得比超過6,依國際標準已屬負擔壓力嚴重。其中,新北市為9.5(房貸負擔率39%),台北市高達14.1(房貸負擔率58%),更是到了負擔極度嚴重的程度。

貳、台灣有龐大人口群有住宅問題與需求
然而,官方卻總是宣稱台灣擁有高達88%住宅自有率,就此來推論高房價只是少數人問題,但真相是,該數據是建立在重複計算的灌水基礎上。若依照綜合過去營建署住宅普查、中研院社會意向調查、國土不動產資訊中心住宅需求電訪等資料,學者推估:台灣其實是有30%家户無自有住宅。又高房價受苦者除30%無自宅者外,還包括許多背負沈重房貸壓力終生「屋奴」,以及因房價太高不敢換屋者。眼見有這麼多人民苦於安居問題,政府的政策安在?

【新聞稿】第一屆台灣「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 99.10.4

誰能讓每一個人都擁有在城市安居的權利?
北二都社會住宅政策第一回合PK 郝與蔡暫時領先

1985年起,聯合國將每年十月的第一個星期一訂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以促使各國政府及人們意識到擁有安全的住所是基本人權。並定下了七大住屋權準則,作為各國房屋政策指標:(1)固定及安全 (2)經濟可負擔 (3)合適居住 (4)有足夠設施:有獨立廚房、廁所(5)可選擇居住地點及方式 (6)掌握及參與決策及(7)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新聞稿】台灣如何邁向「居住正義」? 世界都在看 100.10.03



台灣如何邁向「居住正義」? 世界都在看

    2010年「社會住宅」是五都選舉炒熱的政見口號,喊的大聲卻顯陌生。今年,從中央至地方政府陸續提出社會住宅相關方案,有誠意仍力有未逮。明年初總統大選將至,「社會住宅」依舊是各候選人必備的住宅政策,因為房價的高居不下,人們蝸居於城市的痛苦已近臨界。

    因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自去年底即開始籌劃,與台灣大學城鄉所、社區居住聯盟共同主辦,台灣第一次規模最大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並訂於103聯合國<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這天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正式召開,展開為期3天的研討會暨工作坊。本次會議共邀請美國、德國、荷蘭、丹麥、韓國與日本等612位講師來台分享與經驗交流,內政部江宜樺部長也蒞臨開幕致詞,並擔任第一場專題演講主持人。

    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12位講師,將提供台灣多元的社會住宅推動遠景,包括政策規劃、推動模式、執行機制、第三部門與社區的經營、參與等,皆值得我們借鏡。本次會議內容規劃豐富,報名一開始即收到從政府單位至學術、建築、社福等各界專業者的踴躍回應,全場250個座位,座無虛席。而大會也將透過網路全程轉播,讓無法到場者能共同參與盛會,期望讓這場難能可貴的社會住宅經驗分享能無遠弗屆。

    而就在研討會開幕前,922行政院會通過「住宅法草案」,相信這是對台灣推動社會住宅的一大鼓勵,但接下來的立法遊說工作更為重要,尤其在草案中社會住宅相關條文部分徒具形式,更遑論目前政府正積極招標喊價的合宜住宅政策。因此在本研討會中,大會將提出「2011社會住宅國際會議共同宣言」,並提出以下主張與訴求:

Ÿ  確實推動房產租稅改革與不動產資訊公開制度,以抑制投機炒作、健全房屋市場。

Ÿ  儘速完成住宅法立法,朝野政黨皆應將其列為優先法案儘速審議通過。並於住宅法中納入支持第三部門參與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之制度,並應於近期社會住宅興辦個案中推動試行。

Ÿ  確立住宅補貼弱勢優先原則,大幅調高弱勢補貼在預算分配的比例,並建立可負擔模式的租金補貼制度。

Ÿ  政府未來興辦社會住宅方案 (不論用什麼名稱),弱勢家戶入住比例應不得低於30%

Ÿ  積極發展出租市場以有效利用空餘屋,並提供誘因使其轉做民間提供之社會住宅。

Ÿ  立即停止合宜住宅此一不當政策,改為推動只租不售社會住宅。

    我們將於會議期間進行簽署,在104日研討會閉幕式後,與外籍講師共赴總統府拜會總統 馬英九先生,並遞交此份宣言與簽署文件。居住正義不是選舉口號,社會住宅也非牛肉政策,執政者首要應虛心檢視當前困頓的核心住宅問題,逐步修正錯誤政策、制度,及積極推動立法,保障弱勢居住權。

    這三天的研討與工作坊,是推動社會住宅的重要行動,也是集結眾人之力所促成,希望所有參與者,都能有豐富收穫。而住盟也將在補充能量後,再度進行政策監督與倡議,並建立與國際交流學習的長期合作關係,而不僅是一次研討會的舉辦。期許下屆「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將很快到來,相約下次見!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對於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政府在哪裡?

(文/康復之友聯盟)

阿彩與丈夫離婚後帶著讀國中及國小的兩個孩子,靠著電子工廠的薪資及娘家大哥在孩子交學費時的資助,勉強過著日子。但身兼單親媽媽及精神障礙者雙重身份有時真的十分疲憊,不算便宜的房租壓的她喘不過氣來。

在一次社會局個案管理員的關懷及協助下,阿彩試著找些單親媽媽的資源,看看有否適合單親媽媽居住的訊息,但有關婦女的居住單位,多為臨時短期的,如單親家庭服務中心,至多可住一年;另有家暴婦女短期安置,而且此類居住只容許婦女本人暫住,並不容許帶著兒女共住,對於帶著學齡兒童的阿彩,並不適用。

個管員找到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經辦的社區家庭,才知道大台北區只有唯一一家社區家庭,且只收單身的男性精障者。所有的精障居住單位都只限單身。

一般單親媽媽帶著孩子在大台北區討生活,房租已是沉重的負擔,更何況是合併精神障礙的單親媽媽,協助她的個案管理員十分無力的嘆息著:「政府為何沒想過這些弱勢家庭在大台北的居住問題,還一直要大家生孩子,現有的孩童都管不了了!」

政府到底在哪裡?

(文/康復之友聯盟)
阿勇是家中的老大今年三十六歲了,阿勇家裡除了年邁雙親,尚有弟弟、弟媳及兩個小姪子。一家六、七口住在不到三十坪的三房兩廳房子裡,實在有些擁擠。

阿勇白天會搭車去一家精神科醫院附設的社區復健中心復健,但有時睡過頭就沒去。媽媽看他在家睡到中午無所事事,就會唸他幾句,有時阿勇心情不好就會大聲吼回去,弟弟看了心中逐漸累積一些不滿。

一日,吃完晚飯,阿勇正看著ㄧ齣連續劇,弟弟想
看看今日的股票行情,順手用遙控器轉了台,不想阿勇正看到劇情關鍵處,便本能的大吼起來,弟弟也氣了

雙方就在客廳打了起來,媽媽上來勸架,但無法勸開兩個大男人,媽媽急得跪在地上哭求兩人停止鬥毆,這才讓兩人分了開來。

經過這次嚴重衝突,兩兄弟感情更加不好了,媽媽輾轉找到社工,想問問有否可以讓阿勇居住的地方,社工說目前非急、慢住院治療期精障者可居住的,大概有康復之家及精神護理之家這兩種,如非中、低收入戶,每個月要繳約上萬元的費用,以阿勇家的經濟狀況是負擔不起的。

阿勇的爸媽不禁「無語問蒼天」:「政府到底在哪裡?我們都快進棺材了,家裡哪天說不定發生命案,怎麼辦哪?」

我的家在哪裡?

(文/康復之友聯盟)
張先生是位精神障礙者,因父母皆過世,兄嫂加上兩個讀國中、小學的姪子,居住環境顯得有些窄小,便萌生出外單獨租屋居住的念頭。張先生目前在人力派遣公司打零工,工資每小時以100元計算,每日工作時數並不固定,每月工資約在壹萬元左右。

張先生在板橋市街頭租屋廣告上,看到一間雅房出租訊息,依電話告知的地址前往探尋,房東說要先付兩個月押租一萬二千元,每個月租金六千元。張先生向哥哥借了押租,並自僅存的一點積蓄中先繳了一個月房租,帶著簡單的衣物住了進去。

張先生是台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的個案管理對象,社工找到社會局對於困難縣民可以補助房租的處理辦法,請張先生向房東要求給予房屋權狀影本,可想而知房東當然拒絕提供,還好社工尋求另一管道,申請到該建物之登記謄本,並幫他申請到縣政府的租金補助。

張先生每月固定會去醫院拿藥並正常服藥,但是到了季節轉換就會有些症狀,有時會整日嗜睡,沒有去工作,房東觀察到他好一陣子沒工作了,精神又不濟,便在合約滿一年時拒絕再租給張先生。協會社工和張先生哥哥連絡,提議是否去住健保體系下的康復之家,在得知台北縣境內之康復之家每月尚需繳交八千元的費用後,也只能兩手一攤,拿不出辦法來。

張先生不想再去增加哥哥的負擔,便過起流浪漢的生活,工作也斷了線,藥物也沒再去拿了。有一天終於被人報案送往台北縣遊民收容所,但遊民收容所在得知張先生為精神障礙者的身分後,便堅稱遊民收容所是不收精神障礙的個案。

張先生原本是個可以工作照顧自己的身心障礙者,卻因為沒有能容身並附帶少許社工支持的住所,而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落魄遊民。

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連署活動】弱勢居住需照顧 社會住宅要5% 要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連署行動 99.09.03


弱勢居住需照顧 社會住宅要5%
要求政府推動社會住宅連署行動

安得廣廈千萬間  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
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承認為此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11條第1款,該公約於98.12.10
                             生效為我國國內法。
當前台灣(特別是大台北都會區)住宅問題面臨的是房價不合理飆漲與社會分配二極化的雙重困境。
依據2009年的統計[1],台灣中位數房價所得比[2]超過6(國際標準屬負擔壓力嚴重)的縣市超過2/3,其中台北市高達14.1(房貸負擔率[3]58%)、新北市9.5(房貸負擔率39%),就國際標準來看已屬極度嚴重。
在沈重房價壓力下,社會分配二極化也同步加劇,過去十年,台灣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多了一倍,達108千餘戶、26萬多人99年第二季);台灣最高5%的平均所得與最底層5%平均所得,從32倍擴大至66(行政院主計處998月資料)
弱勢人民怎麼辦?
另一方面,台灣歷任政府提出的任何房屋政策,是建立在「住者有其屋」與「市場萬能」這兩組意識型態上,因此所有的措施,都是驅使人民節衣縮食進入市場,成為「買得起」的痛苦屋奴。但是,我們要問,當房價已超乎一般人所能負擔,那些「買不起」房子的人民安居之道何在?

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公共住宅:香港和新加坡的政策性差異透視

合宜住宅不合宜 (林萬億 102.11.11)

文/林萬億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轉載於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http://www.dppnff.tw/group_data.php?id=115&data=comment

行政院為了平息人民對高房價的不滿,於年初推出「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打算在桃園機場捷運A7站(龜山)興建四千戶平價住宅。根據營建署初估,每坪房價約十七至十八萬元。被抨擊平價住宅不平價後,不但改口為合宜住宅,且將房價壓低到每坪十五萬元。

營建署所稱合宜住宅,不知道是如何合宜?但是,我們知道對高房價不滿的民眾主要有經濟與社會弱勢兩者。前者是所得偏低,無自有住宅,又買不起房子的家庭;後者是身體、年齡、性別、性傾向、家庭組成、文化等少數群體,在現有住宅市場無法獲得價格可負擔、適合其居住的友善住宅。這就是人民所期待的住得起且適居的住宅。

買不起 租不起 住不了 進不去 (黃琢嵩 99.8.26)

文/黃琢嵩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
轉載於 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00826/7K4FTOY6SNOBRF5ZMVVQBRBNTU/

社運團體以「無殼蝸牛」形容沒有住宅的民眾,事實上蝸牛的圖像,更適合比喻身心障礙者在居住問題上的窘境,因為蝸牛沒有手,行動也很遲緩,各項感官能力都很微弱,像極了各障別的身心障礙者。台灣近107萬身心障礙人口,不僅跟您一樣買不起、租不起房子,就算買到、租到,也可能住不了,就算住了一陣子,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進不了自己的家。

法人想租法源作梗閒置國宅→友善家園 伊甸碰壁

2010-08-30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身心障礙者尋覓住處困難重重,伊甸基金會發起「友善家園」計畫,有意承租閒置國宅,規畫無障礙住所。然而,現行的國宅出租辦法未針對社福機構承租國宅訂立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以無法源依據並未同意,伊甸認為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牴觸。

伊甸現正舉行台灣第一屆「住宅改造王」競圖比賽,廣邀國內室內設計師投稿,為障礙者規畫友善空間。來稿者各自發揮巧思,例如將安全扶手融入居家設計,美觀又實用;為方便輪椅進出,廁所不設置門檻,另規畫特殊的排水設備,防止水蔓延到門外。

無助… 身障者怨政府聽不見

2010-08-30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五十二歲的肌肉萎縮症者李玟燕,住了四十六年的台鐵宿舍即將拆遷,近半年來,她四處尋覓新的住所,不是租金負擔不起,就是缺乏無障礙設施。許多身心障礙者與她有相同的困擾,她感慨說「為什麼政府總是聽不見我們的聲音?」

李玟燕無法自行移動,生活起居都需要照顧服務員協助,隨著年紀增長,身體功能正逐漸退化。玟燕獨身住在台鐵宿舍,三、五坪大的客廳便是生活範圍,幾乎廿四小時,她都坐在客廳那張有著卅多年歷史的長椅上,夜裡亦坐著入睡,因為一旦舒服的躺下,無法靠自己的力量爬起來。

一層樓的老舊平房四處可見歲月的痕跡,為了怕輪椅打滑,客廳是粗糙的水泥地,早已斑駁剝落。房子裡看不見門框,方便讓輪椅進出。她對著來訪的客人笑說,「我像是住在山洞裡吧?」雖然簡陋,至少是個少障礙的住所。

宿舍即將拆除,左鄰右舍紛紛搬家,好心的鄰居不忘前來關心,「玟燕,妳未來的去處在哪裡?」她開始找房子,但四、五層樓老公寓幾乎沒電梯設備,對肢體障礙者不友善,電梯、房間大小是否能有輪椅迴轉空間,也是考慮的要素。

李玟燕無奈表示,有房東一聽到是身心障礙者要租,擺明了就不願意承租,讓她十分洩氣。電梯大樓套房的租金動輒上萬元,只靠著積蓄、身障津貼生活的她,根本無力負荷。

李玟燕說,相較於住進養護機構,她嚮往一個獨立的空間,除了保有隱私權,也更能實踐自主生活。此外,口條清晰的她,過去曾做過伊甸基金會總機人員、錄製有聲書、電話行銷等工作,雖然行動不便,但持續保有工作的意願。

「我很想工作,也想進修,我一定還能做些什麼服務大家,貢獻一己之力給社會。」她說,台北市的工作機會較多,無奈台北居大不易。

「房價那麼高,我根本買不起房子」,聽聞近日民間團體呼籲政府對弱勢族群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李玟燕直呼,「如果真的有社會住宅,我一定第一個報名!」

給我一個無障礙的家

(文章提供:伊甸基金會)

今年55歲的錦錦,患有小兒麻痺,導致肢體重度障礙,原居基隆,來台北參加伊甸基金會職訓課程,學得一技之長,遷居台北,擁有20年的租屋經驗。回憶起租屋的辛苦,錦錦說:「最不方便的是很難找到符合需求的無障礙住宅!」不是住家內浴室門寬不夠,輪椅進不去,廚房流理台太高,無法煮飯,想要自己改造室內無障礙環境,房東也不答應。

錦錦說:「無障礙的環境對身障者是高門檻,除無障礙住宅難覓,就算有適合的屋子,每月租金也都要一萬五仟元起跳,身障者根本租不起。」錦錦過去常常每兩年就被迫搬家,目前租屋的房東願意讓她改造住家無障礙設備,但每月兩萬元的租金,還必須依靠親友的部分支持,向人租屋畢竟心裡不夠踏實,錦錦最期待的是政府能夠提供無障礙的社會住宅,讓她能住的安心,住的方便又安全。

租屋歧視

劉哲彰

我在2007 年尾開始找房子,第一個看的房子是在景美的一個電梯大樓,出入動線完全無障礙,格局也方正,坪數也不小,租金也在預算之內,當時心裡覺得自己很幸運,一下子就找到定居的地方。

很快的就發現自己太天真了,和房東見面洽談時,她露出質疑的態度,認為我應該去住在安養機構讓人照顧才對,來租房子獨居不是很危險嗎?她就問我,萬一我跌倒那怎麼辦?即使我解釋有個人助理或居服員來協助生活起居,以輪椅代步反而不會像走路的人會跌倒,她仍然拒絕把房子租給我。

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記者會相關報導

2010.8.26 民視新聞:弱勢民眾購屋難 盼政府供屋租




2010.8.26 公視中晝新聞:弱勢族群居不易 盼平價出租住宅

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新聞稿】為弱勢者居住權益發聲--「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記者會 99.8.26

買不起、租不起、進不了、住不了
弱勢團體高喊:給我社會住宅!

台灣貧富差距創66倍歷史新高,政府面對高房價民怨卻依舊顢頇,不久前曾端出「平價住宅」以安撫民心,諷刺的是「平價住宅」無法「平價」,營建署計畫名稱又改為「合宜住宅」表示關懷弱勢,卻是一個缺少弱勢團體參與的計畫,是否「合宜」?仍是問號。

廿一年前的8月26日,四萬多名支持無住屋運動市民齊聚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舉行夜宿,以具體行動表達對當時高房價的不滿;廿一年後,一群關心弱勢居住權益的社福團體決定站出來,針對弱勢居住權及社會住宅進行倡議,宣示成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並發表共同宣言(附件一、二)要求政府不要再玩文字遊戲,回歸整體住宅政策所規劃的「社會住宅」政策,興辦公有出租住宅照顧弱勢者,現階段社會住宅比率應至少提高至5%。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宣言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宣言

2010.08

發起團體:少年權益聯盟、老人福利聯盟、伊甸基金會、社區居住聯盟、社會福利總盟、康復之友聯盟、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勞工陣線、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勵馨基金會


安得廣廈千萬間 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
唐‧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承認為此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11條第1款,該公約於98.12.10起生效為我國國內法。


當前台灣(特別是大台北都會區)住宅問題面臨的是房價不合理飆漲與社會分配二極化的雙重困境。

依據2009年的統計(1),台灣中位數房價所得比(2)超過6(國際標準屬負擔壓力嚴重)的縣市超過2/3,其中台北市高達14.1(房貸負擔率358%)、新北市9.5(房貸負擔率(3)9%),就國際標準來看已屬極度嚴重。

在沈重房價壓力下,社會分配二極化也同步加劇,過去十年,台灣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多了一倍,達10萬8千餘戶、26萬多人(99年第二季);台灣最高5%的平均所得與最底層5%平均所得,從32倍擴大至66倍(行政院主計處99年8月資料)。

各國社會住宅一覽表

新加坡社會福利住房制度

新加坡公共住房政策與管理

荷蘭土地使用與社會住宅政策

香港公屋政策的演變與歴史意義

阮兆倫
文化研究@嶺南 第十九期專題 : 安得廣廈千百間

概論

公共房屋是50年代港英殖民地政府其中一項重要的民生安撫策略,打從50年代末期開始,公共房屋的興建使本港有足夠能力應付期後十年來自內地大量湧港的新移民,同時安定了當時以製造業為本的本土經濟,為早期資本家及仍處於萌芽階段的中小企提供大量勞動人口,使初期輕工業的發展得以起飛。

但經歴了差不多五十年,首批公共房屋至今已變得非常殘破,部分更因結構出現問題而需面臨清拆,過程中不少原居民需重新遷徙或搬進另一個陌生的社區,當中或會衍生不少社會矛盾。透過研究即將清拆的蘇屋邨,本文除了了解蘇屋邨作為本港其中一個早期公共房屋的規劃狀況,還希望藉蘇屋邨清拆,了解政府對公共房屋發展與對居住空間的演釋態度轉變,從而剖析公屋房屋對本港社會發展與社區空間的演譯帶來的影響。

一個老問題的覺醒|台灣到底有沒有住宅問題? (陳怡伶 94.10.31)

台灣到底有沒有住宅問題?

一位從國外回來的教授,住在大學所提供的宿舍,在繁華喧囂的台北,有一大片樹海的寧靜校園之中,她說:台灣有很嚴重的住宅問題。

作者:陳怡伶
轉載於  崔媽媽基金會/弱勢租屋扶助資源手冊 序文  94.10.31

以血汗為地基,搭建出隔離主義的豪宅 (戴瑜慧 99.5.14)

作者:戴瑜慧
轉載於 苦勞網公共論壇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52077

邁入21世紀,迎接台灣的不是面目一新的未來,而是新的,更甚以往的,襲面而來的痛苦與黑暗。帝寶在2000年,以傲視全台的姿態,驕傲的向世人宣稱,新時代產物的來臨---豪宅。10年後,豪宅已從富人專屬的新詞,成為時髦的社會焦點,台灣也在向富人傾斜的不義下,成為豪宅化的社會。

豪宅的持續熱賣,是台灣貧富差距迅速拉大的見證。十年來,台北市房價飆漲2倍,台北縣房價上漲50%。與此同時,台灣勞動者的實質薪資卻倒退13年,失業人數從45萬人增加到近80萬人。連最卑微的街頭舉牌工作,也無情的從一天900元,被砍壓至800元,乃至780元。

十字街頭,紅綠燈下,壓的人抬不起頭的,正是一張張炫目豪宅的標牌。為其招攬的,撐起百億豪宅市場的,卻是一隻隻孱弱的手臂,在狂風驟雨,烈日當頭下,讓有血有感的肉身,硬生生的麻木物化為一根柱子。一張張面目模糊的臉,過了週末投資客看房的時間,又為著下一餐,在底層的勞動力市場中奔波。

弱勢住宅 只租不賣 (林萬億教授訪談整理 99.8月)

臺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林萬億教授訪談

台北市的房價在這近幾年的其間,受到國有土地的賤賣、捷運周邊便利因素的炒作與哄抬,房市的成交價格普遍的受到了高估,都市居民普遍的無法承受高房價所帶來的衝擊,紛紛向其他縣市搬遷,台北市的人口數也逐年的降低當中。

住宅大變身,無障礙居住更安全

--希望部落雜誌第8期99年3月出刊-徐錫滿(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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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知我心

文章提供/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阿華已經30歲了,但她對這世界的了解還不多,一方面是因為本身的智能障礙,更主要的是她從小就在教養院長大。

她的父母都是身心障礙者,生下她和兩位兄弟,一位弟弟和她一樣是智能障礙,姐弟兩人很早就離開原生家庭住進教養院,從此過著集體式的生活,被照顧吃、喝、洗澡和職業陶冶等課程,當然,她沒就業過,那像是另一個世界。憲法規定的人民有工作權、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她不知道,更沒機會選擇。

阿全想要買房子

文章提供/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一個年約30歲的青年,他會有什麼樣的願望?交女朋友、有好工作、出國遊學….還有買房子。沒錯,在台灣沒有人會說:「我想要租房子」吧。

阿全也想要買棟房子,雖然他是心智障礙者,但他身強體壯,平常在加油站做清潔工作,站長、就業輔導老師(德蘭啟智中心)都肯定他做得不錯,一個月數千元的工作獎勵金,他在行事曆上小心記錄每一筆花費,不會寫的就用畫的,為了多存點錢,他盡量在機構搭伙,他還養了一隻貓叫「小咪」,牠是阿全的寶貝也是可愛的室友。

在還存不足錢買屋的現在,德蘭啟智中心評估他個人獨立生活意願很高,生活自理能力也很好,因此安排他和兩位腦性麻痺青年接受社區居住服務,一起租房子生活。

安頓好自己生活後,阿全每逢假日回老家,看到一下雨就漏水的房子,比他現在住的品質還差,從長輩那邊得知修漏水要三萬元(其實是少個0),他又將買屋儲蓄改成修漏水儲蓄,因為貼心的他也想讓家人得好一點。

阿全不知道台灣炒房、炒地皮,房價已高得連一般青年都很難憑一己之力買下一棟房子,他不只買不起,若沒有極少數的內政部社區居住方案補助,他連和三五青年一起租房子住的願望也無法實現,他更不知道在許多先進國家,甚至鄰近的香港、新加坡,政府是長期推動社會住宅(公屋)政策全面保障弱勢者居住權利,而台灣仍是以殘補式、集中安置為主要福利政策。

「阿全想要買房子」,看在國人眼裡猶如天方夜譚,看在服務提供的身心障礙團體心裡則是被漠視的無奈。

走過風雨~回顧官邸社區事件

文章提供/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離中壢啟智中心(註1)不到10分鐘步程的「官邸社區」,這是總共68戶(含店面)的透天社區,設有一個警衛亭,據說後面不遠處是殯儀館,這裡很寧靜,而且走出社區就有便利商店、小吃店,適合成年心智障礙者在這裡居住,使用社區資源,學習獨立自主的生活,啟智中心也可以就近提供適當的支持。

龍老師負責這裡兩戶共12位住民的居住服務,她帶著我參觀了住民們的客廳、餐廳、社區中庭的花園景致,寧靜的黃昏時刻,一點也感受不到這裡曾有過的衝突與恐懼。

沒有適合的住宅,我被困在家裡二十五年

文/ 莊棋銘

很難想像,號稱自由民主的台灣,至今還有人因為「環境」因素,「自由權」仍然被剝奪。而我本身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從出生開始,我就罹患「先天性成骨不全症」,此症骨質脆弱,導致我從小就容易骨折,四肢變形。如果只是因為障礙而不便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我父母親從事環南市場的工作,屬於勞動階級,加上要負擔家中四位子女的生活費用,使得他們無法購買『昂貴』的「電梯大樓」,只能買屋齡超過三十年,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正因為如此,使得原本行動就不方便的我,根本無法自行下樓,如果遇到生病看醫生,不得已要出門,必須由父母親,托著年邁的身軀,一層又一層的把我「抱下樓」才行,而我家又是四樓公寓,下個樓是萬分辛苦的。

我不是恐怖份子:當成年心智障礙者走入社區

文章提供/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過去政府提供成年心智障礙者的住宿服務多以大型教養院為主,並設置在偏遠地區,以封閉式建築將院生與社區隔離。隨著時代演變,歐美先進國家已逐漸廢除教養院,改為小型化、社區化、人性化的社區居住服務,內政部也在95年頒布「成年心智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方案」,補助辦理6人以下的社區居住單位,截至目前全國已有44個居住單位,約兩百位心智障礙者和你我一樣居住、生活在社區中,使用社區的資源。

其實,這是一段辛苦的歷程,許多單位設置時或多或少受到社區居民排斥,居民因不瞭解而擔心、抗拒智障者當鄰居,甚至指責:為什麼他們不住教養院?租給他們,會有公共危險?房地產會貶值?…等,消極者默許管委會驅逐弱勢者,激進者甚至噴漆、辱罵,而這不是久遠的歷史,是存在文明社會的台灣。

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活動訊息】為弱勢者居住權益發聲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記者會

為弱勢者居住權益發聲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記者會



台灣貧富差距創66倍歷史新高,政府面對高房價民怨卻依舊顢頇,不久前曾端出「平價住宅」以安撫民心,諷刺的是「平價住宅」無法「平價」,營建署計畫名稱又改為「合宜住宅」表示關懷弱勢,卻是一個缺少弱勢團體參與的計畫,是否「合宜」?仍是問號。

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為弱勢者的居住權發聲 (林萬億 99.8.30)

為弱勢者的居住權發聲-林萬億

在台灣,土地除了被用來種植農作物、蓋魚塭、建廠房之外,還被當成商品炒作;住宅也是如此,除了自住、比富之外,也是投資客喜好的商品。因此,有限的土地價格節節上升,住宅價格也隨之水漲船高,遂與升斗小民的薪水不成比例。

以今年7月受雇者經常性薪資平均35,879元來計算,要買一戶台北近郊鄉鎮27坪的普通住宅,要價600萬,至少要14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如果以薪資的三分之一用來購屋,就是一輩子要當屋奴。更何況台灣的房屋不是蓋來給人終身居住的,換屋成為維持資本主義房市活絡的重要機制。每換一次房屋,勞工階級的荷包就瘦一次。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市場外的居住方案 (林克叡、張立本 99.7.5)

作者:林克叡、張立本
轉載於 中國時報 99.7.15

高房價的議題還在吵,包括五都候選人在內的主導性輿論,又將目光轉向了都市更新。在沒有釐清「住的權利」及可能性的狀況下,這兩個不同內涵的概念會以什麼樣的方式關連起來、產生什麼影響,需要我們嚴格關注。

我們首先要指出,公部門績效不彰的問題雖待解決,但市場與社會卻是兩回事。國宅停建沒幾年,中央政府轉而鼓勵建商興建廉價住宅,顯見居住問題從未冷卻,但是鮮少有人知道,捷運沿線的土地幾乎都是原本的國宅預定地,所謂依循「健全市場」提出的捷運住宅方案,主要意義在於政府逃避公共責任。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居住問題無解 政府繳白卷 (李佳璇、劉可強 99.4.15)

作者  李佳璇、劉可強
原文轉載於 中國時報-觀念平台  2010-04-15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00415001008-260109?chdtv

居住問題是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議題,亦即任何執政者必須面對的核心議題,台灣政府幾十年來卻在此繳了白卷。「居住」不僅是個人基本需求,其背後更環環相扣地涉及國家發展、國土規劃、土地政策、所得分配、政商關係、階級權益、文化變遷、經濟建設、都市永續。居住權利的不均等,是眾多社會問題的總和。政府所提出的住宅政策,容我們窺探它如何看待人民權利,及其提供未來生活圖像的能力。 政府過去主導著將居住問題等同於住宅市場,促成住宅商品化、豪宅化的扭曲現象,繼而,使得無殼蝸牛重出江湖提出警示。對此,官員卻仍以「健全市場」為口號,滑開了自身的責任與市場的不能,迴避人民的切身焦慮。對此我們認為至少有幾點必須辯明。

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社會住宅與平價住宅 (花敬群 99.3.13)

作者:花敬群 2010/3/13

社會住宅與平價住宅是一組必須被重新釐清的問題。不然有人會混水摸魚。

社會住宅基本上是針對社會弱勢家戶提供較理想之照護、居住(或安置)、生活重建等目的為主,關於經濟上的負擔與產權等議題,可以不用特別強調。

因此,以出租或免費方式提供社會住宅是對的方向。